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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不做玩物(肉) 作者:大吉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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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放我车上,丢不了!”
“对了,什么晚会?”
“一家公司的董事的生日会。”
桃蜜听他说的轻描淡写,可到了地方,却发现是一片的金碧辉煌。
一眼望去,桃蜜发现,一个人都不认识,汗
只好抓紧了郎骁的手,生怕被甩了。那是,如果你胳膊上只挂着一个装饰用的小包包,里面只有放手机和唇蜜的空间,一分钱都没有,再把你放在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自然要担心,呆会怎么回家呀!
当然那小包包也是可以装钱的,可是郎骁把桃蜜的钱包从她的包里翻出来以后,就以太大太丑,丢一边了。人家上流社会的都带卡,装小包里正合适,谁带钱啊。可是,桃蜜今天没带她的银行卡,只有饭卡郎骁把她带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面前,给桃蜜介绍说,这就是今天的寿星了。
桃蜜紧张的递过手去握手,浑没记住大叔的名字。
可是大叔居然猥琐的把桃蜜的手一举,在手背上亲了一口,夸道,“郎公子有福气哦,每次都带漂亮的女朋友来。”
对了,刚才郎骁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
郎骁不着声色的把桃蜜的手抽回来,不大高兴的说,“以前只是带我的秘书和表妹来而已!”
认识完晚会的主人,郎骁就拉着桃蜜到自主区去了,“吃饭了没有?自己拿盘子挑点喜欢的吧。”
桃蜜缩了缩小腹,看着卖相很好的食品,遗憾的说,“不了,不饿。”
第二十三章 花园见故人
桃蜜还不大适应,一下从t恤牛仔的学生们跳到这觥筹交错,衣冠楚楚的“精英”人士间,拘谨的很,总觉得一言一行都有人盯着挑刺儿。
不时有人上来,跟郎骁打招呼,郎骁就为桃蜜互相介绍。听说桃蜜是郎骁的女朋友,就都投来复杂的目光。
桃蜜嘴角挂着笑,可是那笑已经是僵的了。
她来这里干嘛?吃东西她不敢吃,喝酒更不敢喝。来交际来应酬?跟谁交际跟谁应酬?根本就是郎骁的花瓶!
没待上二十分钟,桃蜜已经很烦躁了。过来跟郎骁应酬的人也一拨走了,一拨又来。
桃蜜扯扯郎骁的袖子,“我脚疼!”
桃蜜没穿过这么高跟的鞋子,只觉得脚背都是酸的,脚底都是疼的,小腿肚子快要肿起来了。
可是,这酒会酒好,菜好,音乐好,就是一点不好,根本就没给人留坐下来的地方。
中间是舞池,左边是食物自主区,右边长长的走廊,不知道连到哪里去。
来这里的人,要么是来交际的,要么是来跳舞享受的,饿了吃点,渴了喝点。像桃蜜这样穿不惯高跟鞋的,只怕没有。
郎骁拉了她的手,皱着眉头,“才来多久就脚疼?”
“反正我站不住了,又不是我想来的。”
郎骁跟正聊天的人告了别,把桃蜜拉向右边那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里站着中规中矩的服务生,见到郎骁就问,“郎少,需要房间吗?还是去花园?”
郎骁反问桃蜜,“你说呢?”
“花园!”桃蜜觉得去房间不是个好事,特别是这里可比大厅里安静了不少。不过,桃蜜可算知道,为什么晚会上不需要桌椅了。想休息旁边就是房间嘛。
郎骁拉着她一路走到底,桃蜜这才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个小小的花园。说是花园,倒不如说是温室,玻璃的四壁,里面还种了不少热带植物,还能闻到夜来香的香味,现在可不是夜来香的花期。现在虽然是春天了,可是到室外还是要穿外套的,可是这里却一点不比开着空调的大厅凉多少。
虽然天已经黑透了,可是桃蜜还是能看到花园里有几盏别致的灯,花园里照的朦朦胧胧的。几棵大树下,有小圆桌和椅子,还有两架秋千。已经有人三三两两的坐在那里了。
桃蜜觉得这地方比大厅里舒服多了,当即就拉着郎骁走了过去,寻到一个没人的圆桌旁坐下。把手里拿着当道具的香槟也放下了。
不过,还没等桃蜜喘口气,就又有人围了过来,这次,有桃蜜的熟人!
宋紫。她是个稍有名气的模特,可是桃蜜能认出来她,也只是因为前世,她是郎骁的另一个情妇。
可是,她现在挽着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人的手,那人走向郎骁,坐在了他们旁边,跟郎骁打了招呼,互相介绍过,他们就聊起了股票。
桃蜜一窍不通,只好看宋紫。这个投资家的女朋友。
宋紫嘴角含着笑,也看了看桃蜜,“你身上的是路鸣设计的春天系列的吧?”
桃蜜笑笑,“我不太清楚,我对这些东西不太懂。”
“这套衣服的设计是有来历的。”
“哦,说来听听?”
“路鸣本来出国学设计,回国时带了这么一套设计,想送给他国内的女朋友。顺便求婚,可是他没想到,他的女朋友身材大变样,这套适合娇小少女的衣服,她已经不适合了。而她的心也变了。”
“哦,那后来呢?”
“后来,自然是有缘无份。这套衣服,路鸣拿去参赛,得了冠军。”
第二十四章 挖角
“原来是个遗憾的故事。”桃蜜感叹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你身上这套黑色礼服比较漂亮。这件黄礼服,怎么说呢,未免显得人太幼稚了。对了,这些衣服,一个系列一个系列的,应该有个名字的吧?”
“这套叫做粉玫瑰。”
“啊?可是,这件是黄色的,同系列的还有粉色的吗?”
“没有。粉玫瑰的花语是什么?”
桃蜜了然,可是又觉得肉麻。
不经意间,郎骁和那位投资家已经走到别处去了,宋紫小声的说,“你不觉得,郎少给你挑这么一套衣服,很有用意吗?”
桃蜜耸耸肩,“我可不是他的初恋。”心里小小声的说,他也不是我的。
“呵呵,”宋紫笑了,“未必得是初恋,男人只是都喜欢啃嫩 肉。”
桃蜜变了脸色,她觉得宋紫未免太不尊重人了,就这么直直的戳破名为“女朋友”的那层窗户纸,让她很得意吗?
桃蜜猛的站了起来,瞪着她。
“我说错了吗?”宋紫凉凉的说,“趁你还有个好年纪的时候,赶紧卖个高价吧。”
桃蜜想说的话很多,可是,现在却一句都说不出来,说不是自己自愿的?呵,谁会信?不是自愿的,还会跟他来参加晚会?
桃蜜只得转身走开。
可是走开后,才觉得后悔,她把自己当作卖的,那她不是?怎么就没反过来讥笑她一下呢?虽然没什么用,可是起码可以出出气。桃蜜又走了回去,却发现,宋紫已经不在那里了。
按照时间来说,再过半年,宋紫就会成为郎骁的情啊妇了吧?
桃蜜没找到宋紫,连郎骁也找不到了,只好返回大厅,在人头攒动中寻找郎骁。可是却又看到了宋紫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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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我车上,丢不了!”
“对了,什么晚会?”
“一家公司的董事的生日会。”
桃蜜听他说的轻描淡写,可到了地方,却发现是一片的金碧辉煌。
一眼望去,桃蜜发现,一个人都不认识,汗
只好抓紧了郎骁的手,生怕被甩了。那是,如果你胳膊上只挂着一个装饰用的小包包,里面只有放手机和唇蜜的空间,一分钱都没有,再把你放在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自然要担心,呆会怎么回家呀!
当然那小包包也是可以装钱的,可是郎骁把桃蜜的钱包从她的包里翻出来以后,就以太大太丑,丢一边了。人家上流社会的都带卡,装小包里正合适,谁带钱啊。可是,桃蜜今天没带她的银行卡,只有饭卡郎骁把她带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面前,给桃蜜介绍说,这就是今天的寿星了。
桃蜜紧张的递过手去握手,浑没记住大叔的名字。
可是大叔居然猥琐的把桃蜜的手一举,在手背上亲了一口,夸道,“郎公子有福气哦,每次都带漂亮的女朋友来。”
对了,刚才郎骁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
郎骁不着声色的把桃蜜的手抽回来,不大高兴的说,“以前只是带我的秘书和表妹来而已!”
认识完晚会的主人,郎骁就拉着桃蜜到自主区去了,“吃饭了没有?自己拿盘子挑点喜欢的吧。”
桃蜜缩了缩小腹,看着卖相很好的食品,遗憾的说,“不了,不饿。”
第二十三章 花园见故人
桃蜜还不大适应,一下从t恤牛仔的学生们跳到这觥筹交错,衣冠楚楚的“精英”人士间,拘谨的很,总觉得一言一行都有人盯着挑刺儿。
不时有人上来,跟郎骁打招呼,郎骁就为桃蜜互相介绍。听说桃蜜是郎骁的女朋友,就都投来复杂的目光。
桃蜜嘴角挂着笑,可是那笑已经是僵的了。
她来这里干嘛?吃东西她不敢吃,喝酒更不敢喝。来交际来应酬?跟谁交际跟谁应酬?根本就是郎骁的花瓶!
没待上二十分钟,桃蜜已经很烦躁了。过来跟郎骁应酬的人也一拨走了,一拨又来。
桃蜜扯扯郎骁的袖子,“我脚疼!”
桃蜜没穿过这么高跟的鞋子,只觉得脚背都是酸的,脚底都是疼的,小腿肚子快要肿起来了。
可是,这酒会酒好,菜好,音乐好,就是一点不好,根本就没给人留坐下来的地方。
中间是舞池,左边是食物自主区,右边长长的走廊,不知道连到哪里去。
来这里的人,要么是来交际的,要么是来跳舞享受的,饿了吃点,渴了喝点。像桃蜜这样穿不惯高跟鞋的,只怕没有。
郎骁拉了她的手,皱着眉头,“才来多久就脚疼?”
“反正我站不住了,又不是我想来的。”
郎骁跟正聊天的人告了别,把桃蜜拉向右边那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里站着中规中矩的服务生,见到郎骁就问,“郎少,需要房间吗?还是去花园?”
郎骁反问桃蜜,“你说呢?”
“花园!”桃蜜觉得去房间不是个好事,特别是这里可比大厅里安静了不少。不过,桃蜜可算知道,为什么晚会上不需要桌椅了。想休息旁边就是房间嘛。
郎骁拉着她一路走到底,桃蜜这才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个小小的花园。说是花园,倒不如说是温室,玻璃的四壁,里面还种了不少热带植物,还能闻到夜来香的香味,现在可不是夜来香的花期。现在虽然是春天了,可是到室外还是要穿外套的,可是这里却一点不比开着空调的大厅凉多少。
虽然天已经黑透了,可是桃蜜还是能看到花园里有几盏别致的灯,花园里照的朦朦胧胧的。几棵大树下,有小圆桌和椅子,还有两架秋千。已经有人三三两两的坐在那里了。
桃蜜觉得这地方比大厅里舒服多了,当即就拉着郎骁走了过去,寻到一个没人的圆桌旁坐下。把手里拿着当道具的香槟也放下了。
不过,还没等桃蜜喘口气,就又有人围了过来,这次,有桃蜜的熟人!
宋紫。她是个稍有名气的模特,可是桃蜜能认出来她,也只是因为前世,她是郎骁的另一个情妇。
可是,她现在挽着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人的手,那人走向郎骁,坐在了他们旁边,跟郎骁打了招呼,互相介绍过,他们就聊起了股票。
桃蜜一窍不通,只好看宋紫。这个投资家的女朋友。
宋紫嘴角含着笑,也看了看桃蜜,“你身上的是路鸣设计的春天系列的吧?”
桃蜜笑笑,“我不太清楚,我对这些东西不太懂。”
“这套衣服的设计是有来历的。”
“哦,说来听听?”
“路鸣本来出国学设计,回国时带了这么一套设计,想送给他国内的女朋友。顺便求婚,可是他没想到,他的女朋友身材大变样,这套适合娇小少女的衣服,她已经不适合了。而她的心也变了。”
“哦,那后来呢?”
“后来,自然是有缘无份。这套衣服,路鸣拿去参赛,得了冠军。”
第二十四章 挖角
“原来是个遗憾的故事。”桃蜜感叹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你身上这套黑色礼服比较漂亮。这件黄礼服,怎么说呢,未免显得人太幼稚了。对了,这些衣服,一个系列一个系列的,应该有个名字的吧?”
“这套叫做粉玫瑰。”
“啊?可是,这件是黄色的,同系列的还有粉色的吗?”
“没有。粉玫瑰的花语是什么?”
桃蜜了然,可是又觉得肉麻。
不经意间,郎骁和那位投资家已经走到别处去了,宋紫小声的说,“你不觉得,郎少给你挑这么一套衣服,很有用意吗?”
桃蜜耸耸肩,“我可不是他的初恋。”心里小小声的说,他也不是我的。
“呵呵,”宋紫笑了,“未必得是初恋,男人只是都喜欢啃嫩 肉。”
桃蜜变了脸色,她觉得宋紫未免太不尊重人了,就这么直直的戳破名为“女朋友”的那层窗户纸,让她很得意吗?
桃蜜猛的站了起来,瞪着她。
“我说错了吗?”宋紫凉凉的说,“趁你还有个好年纪的时候,赶紧卖个高价吧。”
桃蜜想说的话很多,可是,现在却一句都说不出来,说不是自己自愿的?呵,谁会信?不是自愿的,还会跟他来参加晚会?
桃蜜只得转身走开。
可是走开后,才觉得后悔,她把自己当作卖的,那她不是?怎么就没反过来讥笑她一下呢?虽然没什么用,可是起码可以出出气。桃蜜又走了回去,却发现,宋紫已经不在那里了。
按照时间来说,再过半年,宋紫就会成为郎骁的情啊妇了吧?
桃蜜没找到宋紫,连郎骁也找不到了,只好返回大厅,在人头攒动中寻找郎骁。可是却又看到了宋紫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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