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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北齐 作者:风信子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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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北齐 作者:风信子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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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她刚懊恼完,正要离开,便听到有人询问的声音,紧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响起,她连藏都来不及藏,就被人抓了个正着。流年不利啊。她不禁哀叹。
“李小姐?”吴管家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这是新来的夫人的妹妹,他自然是知道,只是她来酒窖做什么?偷酒喝?
“嘿嘿,”李倾城无比傻缺无比尴尬地朝众人笑了笑。这脸可丢大发了。话说,宇文邕这厮怎么感觉阴魂不散的,在这酒窖他也会出现,她怎么就这么命好,每次都会遇见他,而且每次都是她在出糗时遇见,早知道,早知道她就晚上来了,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呵呵,公子好巧啊,又看见您了。”她讪讪地笑着,少年一身淡蓝衣衫,肤色胜雪,一支碧绿的簪子将三千凡丝高高的绾住,乌发如瀑般在背后倾泻。少年静静地看着她,一双黑色的眸子神色难辨,只是那翘起的眼尾让她看得没来由一惊,心下一阵慌乱。这人想干什么?不会是把她当做小偷了吧?虽然她确实是。不行,她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
“公子啊,小人并非小偷,小人只是路过此地,被一阵阵浓郁的酒香所吸引,不由自主地走进了酒窖,小人并非小偷,望公子明见。”她偷偷地打量着宇文邕的神情,然而人家自始至终都是毫无表情。
“哦,不由自主。”宇文邕故意拉长了声音。
“你手中所拿,也是不由自主?”
他淡淡地扫了眼她手中紧紧握住的罐子。
“这…这个,自然是不由自主。”她突然没了底气,只是嘴上依旧死不承认。
“来人…”宇文邕突然冷喝一声,李倾城被吓得抖了三抖,她暗暗地咬了咬牙,心想,大不了鱼死网破。
“公子有何吩咐”
吴管家迅速召集了几个家丁,恭敬地立在一边。
“将三公子所送的酒,全部给李姑娘送去。”
“是”
李倾城听完后,呆愣在了原地,她原本打算先将手中的酒喝完了,再来个打死不认,谁料人家一句话就将她生生钉在了原地。
“姑娘以后若想喝,随时遣人过来拿,不必亲自过来了。”宇文邕说完便离开了,只留李倾城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这小子,懂得尊老爱幼了。
“小姐,这酒真的是公子送给你的?而且一送送这么多?”檀香看着满屋的酒罐子,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
“当然了,本姑娘是谁啊,哼。”李倾城一脸享受的神情,慢悠悠的端着杯子品尝着花雕,真是苦尽甘来啊。
“小姐,你为何要将这酒埋在海棠花树下?”锦儿一边拿着出头刨土,一边不解地问道。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酒名叫女儿红,就是当一家人的女儿刚出生就将上等的好酒埋在花树下,等到女儿出嫁时,再挖出来,就叫女儿红。这种酒深埋在花树下,经过漫长岁月的发酵,味道十分美妙,那酒香能够香飘十里,令人闻之欲醉。”李倾城一脸回忆的样子。
“原来是这样啊。小姐你们家乡的人可真聪明。”锦儿一脸了然,笑着继续刨土。
李倾城饮着酒,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自己在现代的种种画面,那些遥远而陌生的记忆带着浓郁的尘土气息,如潮水般向她涌来,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如今的现代,怕早已是物是人非了吧。
☆、第十一章 中秋风波
一叶而知秋,当北方的阔叶林开始一片片地掉叶子时,就意味着已经进入真正的秋天了,李倾城高中时就听地理老师说过,北方一旦入秋,空气就会变得格外凛冽,西北方向的冷空气肆无忌惮,自北而南下,畅通无阻,北方因接近它的产地,故受害程度比南方地区大多了。
长安城褪去了夏日的暴热,整座城池在秋风横扫下,变得十分萧条寥落。自长安城望去,满大街枯黄的树叶,打扫的人根本忙不过来,刚刚扫完,又被另一阵秋风给破坏。
在安兴街的街道中心,屹立着一座庞大的府邸,它几乎占据了小半条街,不过门前却十分冷清,在府中的高楼上,一身黑袍加身的男子正静静地屹立在这座楼的最高位置,男子三十岁左右,长长的马尾脸,面容冷清孤寂,一双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前方,此楼虽非长安城里最高的建筑,但在楼顶端,却能够俯瞰整座长安城。
男子正是宇文护,此刻他正站在自己府中的摘星阁最高的阁楼上,右手扶着身前的栏杆,脸上晦明变化,很难猜透此刻他在想什么。幽深的眸子突然眯了起来,摘星摘星,他要的可不是小小的星辰,他要的是那广大的星空。
他眼睛紧盯着朱雀街方向的一座府邸,眼睛里闪过一丝幽光,等着吧,这长安城迟早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瑟瑟的秋风撩起他黑色的袍角,在风中猎猎作响。历史从来不会亏待有野心抱负的人。
与此同时,宇文府中,李倾城正百无聊赖地蹲坐在姐姐房中的榻上,看着姐姐一针一线地教导她如何学女红,她这几天看得两眼昏花,哈欠连天。别说女红,便是要她穿针,恐怕都得费些时间。
以前在现代时,她就是一男人性格,从来不喜欢女生玩的那些东西,什么琴棋书画,芭蕾瑜伽,她通通不懂,她二十九年来,自认为活的逍遥自在,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该有的矜持,她生性懒散,野蛮,眼里最容不得那些个矫揉造作,娇滴滴的人。如今,作为一个古代人,她是不是得换个想法?
如今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对于古代的事物没有一样精通,除了有点比古人先进的脑壳,她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废人了。
现在有姐姐庇护,她不愁吃不愁穿,要是以后离开了姐姐,她岂不是得饿死街头?
故她下定决心要趁着年轻,赶快学点东西,可是,有谁能告诉她,这古代的技艺怎么这么难学?第一天她兴致勃勃地央求姐姐教她点东西,姐姐给她亮了手女红,她见到姐姐那十分精湛的手艺,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手艺倒不错,若是学精了,以后没钱了,还可以给人缝缝补补赚点钱,所以她立马要求姐姐教她学此技艺。
不过才短短半个时辰,她就彻底放弃了,光是穿针引线,就花费了她一刻钟。穿完线,刚上手缝制没多久,她就将自己的手扎了五个血洞。
若非姐姐持之以恒的鼓励,她大概早就缴械投降了。
没有了夏天令人深恶痛绝的闷热,这院子倒显得格外地清净雅致。连那怡红院三字她都看得格外顺眼。
临近中秋,府中的下人早已开始忙碌起来,据说今年中秋宇文邕会去他爹那里过,李倾城没来由地高兴,这样就好了,她和姐姐两人一起过,她想怎样就怎样,也不用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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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吴管家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这是新来的夫人的妹妹,他自然是知道,只是她来酒窖做什么?偷酒喝?
“嘿嘿,”李倾城无比傻缺无比尴尬地朝众人笑了笑。这脸可丢大发了。话说,宇文邕这厮怎么感觉阴魂不散的,在这酒窖他也会出现,她怎么就这么命好,每次都会遇见他,而且每次都是她在出糗时遇见,早知道,早知道她就晚上来了,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呵呵,公子好巧啊,又看见您了。”她讪讪地笑着,少年一身淡蓝衣衫,肤色胜雪,一支碧绿的簪子将三千凡丝高高的绾住,乌发如瀑般在背后倾泻。少年静静地看着她,一双黑色的眸子神色难辨,只是那翘起的眼尾让她看得没来由一惊,心下一阵慌乱。这人想干什么?不会是把她当做小偷了吧?虽然她确实是。不行,她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
“公子啊,小人并非小偷,小人只是路过此地,被一阵阵浓郁的酒香所吸引,不由自主地走进了酒窖,小人并非小偷,望公子明见。”她偷偷地打量着宇文邕的神情,然而人家自始至终都是毫无表情。
“哦,不由自主。”宇文邕故意拉长了声音。
“你手中所拿,也是不由自主?”
他淡淡地扫了眼她手中紧紧握住的罐子。
“这…这个,自然是不由自主。”她突然没了底气,只是嘴上依旧死不承认。
“来人…”宇文邕突然冷喝一声,李倾城被吓得抖了三抖,她暗暗地咬了咬牙,心想,大不了鱼死网破。
“公子有何吩咐”
吴管家迅速召集了几个家丁,恭敬地立在一边。
“将三公子所送的酒,全部给李姑娘送去。”
“是”
李倾城听完后,呆愣在了原地,她原本打算先将手中的酒喝完了,再来个打死不认,谁料人家一句话就将她生生钉在了原地。
“姑娘以后若想喝,随时遣人过来拿,不必亲自过来了。”宇文邕说完便离开了,只留李倾城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这小子,懂得尊老爱幼了。
“小姐,这酒真的是公子送给你的?而且一送送这么多?”檀香看着满屋的酒罐子,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
“当然了,本姑娘是谁啊,哼。”李倾城一脸享受的神情,慢悠悠的端着杯子品尝着花雕,真是苦尽甘来啊。
“小姐,你为何要将这酒埋在海棠花树下?”锦儿一边拿着出头刨土,一边不解地问道。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酒名叫女儿红,就是当一家人的女儿刚出生就将上等的好酒埋在花树下,等到女儿出嫁时,再挖出来,就叫女儿红。这种酒深埋在花树下,经过漫长岁月的发酵,味道十分美妙,那酒香能够香飘十里,令人闻之欲醉。”李倾城一脸回忆的样子。
“原来是这样啊。小姐你们家乡的人可真聪明。”锦儿一脸了然,笑着继续刨土。
李倾城饮着酒,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自己在现代的种种画面,那些遥远而陌生的记忆带着浓郁的尘土气息,如潮水般向她涌来,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如今的现代,怕早已是物是人非了吧。
☆、第十一章 中秋风波
一叶而知秋,当北方的阔叶林开始一片片地掉叶子时,就意味着已经进入真正的秋天了,李倾城高中时就听地理老师说过,北方一旦入秋,空气就会变得格外凛冽,西北方向的冷空气肆无忌惮,自北而南下,畅通无阻,北方因接近它的产地,故受害程度比南方地区大多了。
长安城褪去了夏日的暴热,整座城池在秋风横扫下,变得十分萧条寥落。自长安城望去,满大街枯黄的树叶,打扫的人根本忙不过来,刚刚扫完,又被另一阵秋风给破坏。
在安兴街的街道中心,屹立着一座庞大的府邸,它几乎占据了小半条街,不过门前却十分冷清,在府中的高楼上,一身黑袍加身的男子正静静地屹立在这座楼的最高位置,男子三十岁左右,长长的马尾脸,面容冷清孤寂,一双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前方,此楼虽非长安城里最高的建筑,但在楼顶端,却能够俯瞰整座长安城。
男子正是宇文护,此刻他正站在自己府中的摘星阁最高的阁楼上,右手扶着身前的栏杆,脸上晦明变化,很难猜透此刻他在想什么。幽深的眸子突然眯了起来,摘星摘星,他要的可不是小小的星辰,他要的是那广大的星空。
他眼睛紧盯着朱雀街方向的一座府邸,眼睛里闪过一丝幽光,等着吧,这长安城迟早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瑟瑟的秋风撩起他黑色的袍角,在风中猎猎作响。历史从来不会亏待有野心抱负的人。
与此同时,宇文府中,李倾城正百无聊赖地蹲坐在姐姐房中的榻上,看着姐姐一针一线地教导她如何学女红,她这几天看得两眼昏花,哈欠连天。别说女红,便是要她穿针,恐怕都得费些时间。
以前在现代时,她就是一男人性格,从来不喜欢女生玩的那些东西,什么琴棋书画,芭蕾瑜伽,她通通不懂,她二十九年来,自认为活的逍遥自在,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该有的矜持,她生性懒散,野蛮,眼里最容不得那些个矫揉造作,娇滴滴的人。如今,作为一个古代人,她是不是得换个想法?
如今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对于古代的事物没有一样精通,除了有点比古人先进的脑壳,她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废人了。
现在有姐姐庇护,她不愁吃不愁穿,要是以后离开了姐姐,她岂不是得饿死街头?
故她下定决心要趁着年轻,赶快学点东西,可是,有谁能告诉她,这古代的技艺怎么这么难学?第一天她兴致勃勃地央求姐姐教她点东西,姐姐给她亮了手女红,她见到姐姐那十分精湛的手艺,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手艺倒不错,若是学精了,以后没钱了,还可以给人缝缝补补赚点钱,所以她立马要求姐姐教她学此技艺。
不过才短短半个时辰,她就彻底放弃了,光是穿针引线,就花费了她一刻钟。穿完线,刚上手缝制没多久,她就将自己的手扎了五个血洞。
若非姐姐持之以恒的鼓励,她大概早就缴械投降了。
没有了夏天令人深恶痛绝的闷热,这院子倒显得格外地清净雅致。连那怡红院三字她都看得格外顺眼。
临近中秋,府中的下人早已开始忙碌起来,据说今年中秋宇文邕会去他爹那里过,李倾城没来由地高兴,这样就好了,她和姐姐两人一起过,她想怎样就怎样,也不用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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