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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系女友,汤圆少女追夫记 作者:林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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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系女友,汤圆少女追夫记 作者:林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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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不就路过海底捞了嘛?!你怎么不说要吃?”
“这样啊。”他笑的灿烂:“不就往回走走嘛,别闹情绪啊,我发现你最近情绪很不稳定啊,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冷哼一声:“怎么?嫌弃我?嫌弃我不要和我过日子啊。以后不要和我一起吃饭了,我这个脾气差,情绪还不稳定,可千万别折煞您老人家。”
他立刻扑上来,搭上我的肩膀:“这都过了这么久了,换人不好,我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
说完我才意识到我们的两个对话多么惹人遐想……他也意识到,脸颊上都平添了几分红晕,哎呀,好可爱。
我看着他变红的耳朵,有些尴尬的咳了两声,努力的岔开话题:“那个老白长得挺好看的啊。”
“有吗?”他几乎是吼出声的。
“有啊,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啊,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不止是长相,更多的是一种气质。”
我再转头几乎能从许医生脸上看出咬牙切齿四个字,他哼了一声:“能有我好看?当年我才是医学院的校草好不好?老白连系草都算不上。”
“不是说了嘛,这是一种气质,你知道易烊千玺吧,易烊千玺也有那种气质,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赏心悦目。和长相没有关系好不好。”
“……”他满是不服气的样子:“嚯,我就没有气质了吗?我就不如沐春风,不赏心悦目?”
一连串的反问,孩子气和妒忌的酸水都快漫出来了。
我戳戳他的腰,他很不爽我的模样,摆出一副臭脸:“干嘛?”
“你生什么气啊。”我摸着自己的良心:“亲爱的小哥哥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你确实比老白,沈医生要好看,气质也不错,只是我们两个天天在一起,实在是有点审美疲劳。”
我貌似是对他第二次说出审美疲劳这个词,上一次他可能没往心里去,可是这次……这次……这次……
他的脸全臭了。
正好到了海底捞,我拍着他的肩膀,赔笑道:“咱们去吃饭,去吃饭,去吃饭,别想那么多,别想那么多啊。”
“哼。”
“我请客,我请客。”
“哼。”
“别闹脾气,别闹脾气。全世界最帅的许医生。”
“哼。”
“吃肉,吃菜?”
“哼。”
“好,吃菜吧。”
“吃肉!!”
和许医生相处时间越久,我就越能感觉的到他的幼稚,都说男生的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小气的孩子,这个心里的孩子就算是老了,也不会从他们的心里消失,而且年月越大就越是变本加厉。
眼看着他恶狠狠的把菜放进锅里面,再恶狠狠的瞪着我,然后在恶狠狠的吃下去。
“我说你累不累啊。”我将锅里最后一片羊肉捞出来:“再瞪我,你就变丑了。”再加一句:“没有老白帅了。”
他破怒为笑:“幼稚。”
“你才幼稚。”
我和他吃饭都算快,加上刚才两个人弄的有些不开心,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出门依旧艳阳高照,可见时间还早,他推了我的脑袋:“咱们两个现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不如我们进去把火锅汤喝掉吧。”
“你智障啊。”
“嗯,物以类聚。”
我甩开手臂往前走,他追上来,搂住肩头:“一起走啊。”
“吃冰淇淋吗?”我指着麦当劳的甜品站问他:“我想喝麦乐酷了。”
“……能不能有点追求,我要吃麦旋风。”
“麦乐酷第二杯半价。”
“甜筒第二个也是半价。”他指着广告牌。
我们只买了麦乐酷,走在去诊所的路上,他一个劲的看着手里的杯子:“现在连买个饮料都要第二杯半价,歧视单身吗?”
“多少年前就歧视了。”
高楼上的led屏幕正在显示他傻乎乎的笑了:“快到七夕了。”
“七夕?”我抬头看去,正好看到他侧脸微微扬起的笑意和温柔的目光。
这是谁说的。
那个人正眺望远方……
第34章 心理(下)
“知道吗?七夕节又叫乞巧节,从前这个节日是给女儿家比赛绣工用的,不是什么情人节。”
他点头:“我知道,可是女儿家展示自己的绣工不也是为了能让自己名声传播在外吗?这样才会有好人家去提亲啊。”
我颇为欣赏:“嗯,有道理。”
“七夕情人节基本上都会有派对,你会有什么派对参加吗?”
我笑道:“我从初中开始就性格古怪,没有什么人愿意和我靠的很近,所以,我从来没有去过那种热闹的地方,额……怎么说呢。”
“没有人叫我,我自己也不太喜欢去那种地方。”
“你伶牙俐齿,长袖善舞,不像是那种喜欢独处的人,不过……和你认识这么久了,除了这个乐思之外,我从来都没有看你和别人一起玩过。”
“初中之前我还是很欢腾的,孩子王一个,要说派对,我小时候倒是常常去,不过后来因为我太调皮,我妈就不太愿意带着我往那些富家太太家走,只带着我弟。”
“是喜欢还是习惯?”他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
“什么?”
他若有所思的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喜欢孤单一个人,因为一个人能够让他们得到宁静,只是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得到爱,因为他自己不愿意付出爱,第二种是习惯,本来是热爱喧闹的人,在孤独的世界里面活久了,自然就不会再想回去热闹的世界。”
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盈盈而笑:“我小时候看武侠剧常常就在想,那些武功尽失的大侠们在跌落山底,在山底待上十年那么久,为什么还要回到现世中去,十年啊,十年不能把一个人的心性全都改变吗?会不会也有些大侠觉得,这样的平静生活太好了,比起那些打打杀杀的日子,这样的宁静才是人间最珍贵的?然后就留在山底做一个农夫,你看陶渊明不也是如此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许久没有声音,我回过头,他的眼神有些暗淡,可瞬间又消了下去。他将我的肩头抓的很紧:“因为那些大侠都有人在等。他们对这个世界还有牵挂,就好像杨过在找小龙女一样,因为有留恋所以……才会回来。”
我踮起脚拍拍他的脑袋:“你这颗脑袋真是了不起啊,了不起。”
他没有如往常一般的臭屁一下,反而笑着,沉默不语。
我和许医生回到诊所的时候,他们那边的聊天还没有结束,我们两个手里的麦乐酷却喝的差不多了,扔了瓶子。
他望着我:“一会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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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系女友,汤圆少女追夫记 作者:林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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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他笑的灿烂:“不就往回走走嘛,别闹情绪啊,我发现你最近情绪很不稳定啊,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冷哼一声:“怎么?嫌弃我?嫌弃我不要和我过日子啊。以后不要和我一起吃饭了,我这个脾气差,情绪还不稳定,可千万别折煞您老人家。”
他立刻扑上来,搭上我的肩膀:“这都过了这么久了,换人不好,我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
说完我才意识到我们的两个对话多么惹人遐想……他也意识到,脸颊上都平添了几分红晕,哎呀,好可爱。
我看着他变红的耳朵,有些尴尬的咳了两声,努力的岔开话题:“那个老白长得挺好看的啊。”
“有吗?”他几乎是吼出声的。
“有啊,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啊,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不止是长相,更多的是一种气质。”
我再转头几乎能从许医生脸上看出咬牙切齿四个字,他哼了一声:“能有我好看?当年我才是医学院的校草好不好?老白连系草都算不上。”
“不是说了嘛,这是一种气质,你知道易烊千玺吧,易烊千玺也有那种气质,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赏心悦目。和长相没有关系好不好。”
“……”他满是不服气的样子:“嚯,我就没有气质了吗?我就不如沐春风,不赏心悦目?”
一连串的反问,孩子气和妒忌的酸水都快漫出来了。
我戳戳他的腰,他很不爽我的模样,摆出一副臭脸:“干嘛?”
“你生什么气啊。”我摸着自己的良心:“亲爱的小哥哥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你确实比老白,沈医生要好看,气质也不错,只是我们两个天天在一起,实在是有点审美疲劳。”
我貌似是对他第二次说出审美疲劳这个词,上一次他可能没往心里去,可是这次……这次……这次……
他的脸全臭了。
正好到了海底捞,我拍着他的肩膀,赔笑道:“咱们去吃饭,去吃饭,去吃饭,别想那么多,别想那么多啊。”
“哼。”
“我请客,我请客。”
“哼。”
“别闹脾气,别闹脾气。全世界最帅的许医生。”
“哼。”
“吃肉,吃菜?”
“哼。”
“好,吃菜吧。”
“吃肉!!”
和许医生相处时间越久,我就越能感觉的到他的幼稚,都说男生的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小气的孩子,这个心里的孩子就算是老了,也不会从他们的心里消失,而且年月越大就越是变本加厉。
眼看着他恶狠狠的把菜放进锅里面,再恶狠狠的瞪着我,然后在恶狠狠的吃下去。
“我说你累不累啊。”我将锅里最后一片羊肉捞出来:“再瞪我,你就变丑了。”再加一句:“没有老白帅了。”
他破怒为笑:“幼稚。”
“你才幼稚。”
我和他吃饭都算快,加上刚才两个人弄的有些不开心,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出门依旧艳阳高照,可见时间还早,他推了我的脑袋:“咱们两个现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不如我们进去把火锅汤喝掉吧。”
“你智障啊。”
“嗯,物以类聚。”
我甩开手臂往前走,他追上来,搂住肩头:“一起走啊。”
“吃冰淇淋吗?”我指着麦当劳的甜品站问他:“我想喝麦乐酷了。”
“……能不能有点追求,我要吃麦旋风。”
“麦乐酷第二杯半价。”
“甜筒第二个也是半价。”他指着广告牌。
我们只买了麦乐酷,走在去诊所的路上,他一个劲的看着手里的杯子:“现在连买个饮料都要第二杯半价,歧视单身吗?”
“多少年前就歧视了。”
高楼上的led屏幕正在显示他傻乎乎的笑了:“快到七夕了。”
“七夕?”我抬头看去,正好看到他侧脸微微扬起的笑意和温柔的目光。
这是谁说的。
那个人正眺望远方……
第34章 心理(下)
“知道吗?七夕节又叫乞巧节,从前这个节日是给女儿家比赛绣工用的,不是什么情人节。”
他点头:“我知道,可是女儿家展示自己的绣工不也是为了能让自己名声传播在外吗?这样才会有好人家去提亲啊。”
我颇为欣赏:“嗯,有道理。”
“七夕情人节基本上都会有派对,你会有什么派对参加吗?”
我笑道:“我从初中开始就性格古怪,没有什么人愿意和我靠的很近,所以,我从来没有去过那种热闹的地方,额……怎么说呢。”
“没有人叫我,我自己也不太喜欢去那种地方。”
“你伶牙俐齿,长袖善舞,不像是那种喜欢独处的人,不过……和你认识这么久了,除了这个乐思之外,我从来都没有看你和别人一起玩过。”
“初中之前我还是很欢腾的,孩子王一个,要说派对,我小时候倒是常常去,不过后来因为我太调皮,我妈就不太愿意带着我往那些富家太太家走,只带着我弟。”
“是喜欢还是习惯?”他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
“什么?”
他若有所思的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喜欢孤单一个人,因为一个人能够让他们得到宁静,只是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得到爱,因为他自己不愿意付出爱,第二种是习惯,本来是热爱喧闹的人,在孤独的世界里面活久了,自然就不会再想回去热闹的世界。”
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盈盈而笑:“我小时候看武侠剧常常就在想,那些武功尽失的大侠们在跌落山底,在山底待上十年那么久,为什么还要回到现世中去,十年啊,十年不能把一个人的心性全都改变吗?会不会也有些大侠觉得,这样的平静生活太好了,比起那些打打杀杀的日子,这样的宁静才是人间最珍贵的?然后就留在山底做一个农夫,你看陶渊明不也是如此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许久没有声音,我回过头,他的眼神有些暗淡,可瞬间又消了下去。他将我的肩头抓的很紧:“因为那些大侠都有人在等。他们对这个世界还有牵挂,就好像杨过在找小龙女一样,因为有留恋所以……才会回来。”
我踮起脚拍拍他的脑袋:“你这颗脑袋真是了不起啊,了不起。”
他没有如往常一般的臭屁一下,反而笑着,沉默不语。
我和许医生回到诊所的时候,他们那边的聊天还没有结束,我们两个手里的麦乐酷却喝的差不多了,扔了瓶子。
他望着我:“一会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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