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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恋爱的亚当们 作者:月落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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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自上次的事件後,桃子一直没有恢复原先的丰润。

    “会出什麽事吗?”我试探著问。

    她低了低头,迟疑著道:“余余,唉。她倒是帮了大忙,就是太孝顺了。”

    这话若给道德君听了估计能气炸肺。

    我倒是懂,伸手拍拍她的肩:“没事。那姑娘心地不错。有事的话,给我打电话。”

    “不关机?”

    见我点头,姚丽华笑了,也伸手在我胳膊上推了推:“水寒哥,你能和风哥在一起,实在太好了。”

    不等我发问,她已然径自道:“至少你也很帅,感觉搭配。以前我还想,不管风哥将来给我找了什麽样的嫂子,我一定会成为恶小姑。”

    她信誓旦旦,引得我不禁发笑。

    告别了“恶小姑”,我又风尘仆仆得回电视公司接陈风。

    冬剧造势的采访活动,陈风参加了。

    他的镜头形象素来很好,相比起我那怎麽都好像哪里有点瞧不起人的样子──吴强语,陈风则始终挂著谦和温良的微笑,有问必答,并且口气舒缓。

    让人听著就不知不觉火气也降下来──同是吴强语。

    既然两人中非有一人参加演艺活动另一人则要承担那边的义务,作此分工很是合理。

    但陈风钻入车中,卸掉如面具般的浅笑,脸色竟有些难看。

    “出来的时候碰到电视台台长的千金,好像也十五岁了,一点礼貌都不懂──”

    他很快得扫视我一眼,没接下去。

    我了然得偷笑:“又是问你和我的事?”

    陈风没好气道:“不是问。是很笃定得宣布我肯定是小受。”

    偷笑不成,改了大笑。

    任我放肆了约莫十秒後,陈风的眉头锁得比银行金库还坚实。

    不得不将笑声的末尾化作干咳,这也是门技术。

    马姨妈出院以及相关杂七杂八的事情交代了一遍後,我道:“院里有丽华,你那些生意也有小海,运行顺畅,你可以放心。”

    姚丽华担心的事情,我决定暂时不提。未到眼前呢,谁知道究竟有没有影响。

    陈风点头不语。

    我发动车,准备带他去吃饭。

    还未踩下油门,陈风倏然道:“萧水寒,谢谢。”

    “见外,”我苦笑,“别这样连名带姓叫,害我想起学生时代点名的老师。”

    陈风轻笑:“又害羞了。”

    车子开起,顺手把广播打开,可巧了,频道里正在播放的是我们组成的二人队合唱的那首歌。

    我丢不开你走不了,好像就是这样。

    但老伯那边怎麽交代?老伯怎麽还不给我消息?

    自打接了那立志要拿奖的冬剧後,一为方便二为避眼线,陈风很少回那边,在我那近城中心的公寓安身。

    我虽也有戏份,但实实在在不如他多,反倒两边跑得勤快。

    这日也是合该生事,陈风收工时已是晚上近九点。

    女主还是那位岚,本来是合作愉快的,偏生戏中她有个不成材的弟弟。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那个饰演弟弟的演员虽非初出茅庐,但天分条件而言,更适合做摆姿势露微笑的模特,而非表情动物语言都需到位的演员。

    那场戏是哭戏,岚几乎一步到位神来之笔。

    可惜,“弟弟”却配合无能,急得导演几乎跳脚。

    陈风演的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走不得。

    这一幕拖了许久,到人困马疲。

    於是为了慰劳辛苦的陈风,我特地将车开到江边,这一带有不少渔船食肆,水产新鲜生猛。

    当然周边环境不会太好,鱼龙混杂,吵闹不堪,一直到凌晨两三点都还有醉汉高歌。

    坐下点了菜,刚上了白灼虾,还没吃到两口,就有女服务生急匆匆得过来,神色惶惶,近我耳边道:“老板,你的车是不是停在那边堤岸上?好像有人在砸车。”

    这还得了麽?我霍然起身,就要出去看。

    陈风正在剥虾壳,要我稍等,我说小事一桩,犯不著两人一起去。

    不到十分锺我便後悔逞英雄了。

    服务生倒是没有谎报军情,确有人执著长棍在击打我那辆一点都不拉风的黄色跑车。

    但她没说明白的是,砸车的人是三个。

    我高喝一声,三人拔腿就跑。

    於是我头脑发热,又见车的车头似乎有损,不假思索得追了过去。

    原本以为是连混混的级别都够不上的菜头仔。

    等我追了几分锺,发现三人虽然夺命狂奔,却并未分散开,反而跑在一起,不合逻辑。

    已然太晚了。

    轻敌之下,愣是被三人引入堤坝另一侧。

    此处风凉水冷,毫无几百米开外的热闹鼎沸之相。

    三人见我停住脚步,也来了个急刹车。

    手中的金属棍在月光下闪著寒光。

    我後退著,考虑著要不要立马转身逃命。

    多少看清了三人的脸,似乎连二十岁都不到,且身高大概也只到我的肩膀。

    深吸口气,我决定正面迎敌。

    陈风是在我快撂倒一个之後才赶到的。

    虽然不甘心,不过风哥出手与我的确不是一个档次。

    我花了甚久尚难以摆平的棍棒少年,陈风花了约莫三分锺左右。

    基本上一分锺一个。

    眼见金属棍棒劈头打下来,陈风不躲不闪,举手一托,抵在对方胳膊肘上,另一手抢到持棍的手腕下方,用力一拧。

    惨叫声直达上庭。

    棍棒掉地,那人抱著手臂倒地不起。

    另一个扑过来,陈风闪开,左侧抬腿,正中对手胯间。

    看著都疼……

    那可是要害中的要害啊。

    我看著躺在地上的三个少年,呻吟声不绝於耳,问陈风:“交给警察吗?”

    陈风轻叹口气:“你负责解决吧。我回去吃鱼。很大一条桂鱼,你不来?”

    来,怎麽可能不来。

    鱼要趁热才好吃。

    ☆、(39)

    话是轻巧,但事实上我并未吃到鱼。

    与警察打交道是普通百姓避之唯恐不及的事,陈风不是普通百姓,所以抗拒心理更胜一筹。

    本也不愿麻烦公权部门,可我心中存了疑。

    这几个打砸少年,横竖不像单纯眼红好车的无事生非之徒。

    他们闷声不响得挥棒劈来,全然不在乎可能置我於死地。

    这明显不是泄愤,或者劫财。

    逼供不道德,重点是我也不会,自然只能借助警方。

    陈风说我多此一举。

    我辩驳,各有各的行事风格,善良守法好公民,怎麽能动用私刑?

    第二天警察局分管刑事的副局长给我打了个电话,笑呵呵得调侃这些毛贼怎麽那麽不长眼惹你萧大少了?第二句是萧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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