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三章 划时代的武器
“看来我必须回去一趟了!”仔细一想的李永吉忽然道,“再这么下去,国内真的会乱套的!”
的确,按照李永吉刚才的想法,这种情况的确很危险,就算暂时无法动摇李永吉的统治基础,毕竟军队还在李永吉的掌握之中,但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会让国内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主子您先别急。”苏荷立刻劝说道,“国内的详细情况还没传过来,事情也许不像您刚才想象的那样,再说这边暂时也离不开您,毕竟我们现在可是跟北方军的两个军团正面对峙啊。”
苏荷说的两个军团,是指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
原本,在史密斯兰附近只有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一支部队,可后来当纳什维尔陷落之后,为了防止弗吉尼亚军团也被吃掉,林肯急令接应的詹姆斯河军团西进,与弗吉尼亚军团汇合,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兵团,然后以交互掩护的方式,缓缓撤退。
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完整的把弗吉尼亚军团撤回来,因为原本这个军团进攻史密斯兰,就是为了打通与纳什维尔的交通线,救援纳什维尔,可如今纳什维尔既然已经陷落,继续攻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也就没有意义了。
要知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除了是俄亥俄河与坎伯兰河交叉口,具有一定的战略地位外,其他方面一无是处,再加上联邦军不掌握水上优势,自家的海军舰队根本无法击败中国人的特混舰队,所以沿河而战是十分不智的。
当然了,最大的原因,还是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太能打了,这些中国人的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力太强大了,如果说之前大家还不太明了,可就在不久前发生的一件突发事件,却让美国人对中国人的战力噤若寒蝉。
那件突发事件,是五天前的事情了,一个二十四人的中国机动巡逻小队在展开日常巡逻的时候,不小心迷了路,然后中途跟美军的一个骑兵营遭遇。
之后,这个二十四人的小队没有仗着车快的优势立刻离开,反而向人数远远多过自己。总数超过三百人的骑兵营发起了冲锋。
二十四对三百,按照正常来说,怎么看都是人多的一方有优势,可最后的结果却让美国人大吃一惊,因为那场遭遇战是中国人赢了,而且不但赢了,还赢的相当漂亮。
在那次遭遇战中,那二十四名中国人只有四名轻伤,无一人死亡。可那个三百人的骑兵营呢,却死伤惨重!
事后清点,那个骑兵营在那次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冲突中,阵亡者达到了五十一人。重伤者三十二人,轻伤者则有一百零六人!
如此惨重的伤亡,可以说这个骑兵营几乎被打残了,而且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双方实际对冲的战斗,仅仅发生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也就是说,双方实际对战的时间不过二十分钟。然后美国人就崩溃了,此后的时间,都是中国人在狂追美国人,而超过三分之二的伤亡,几乎都是发生在追击战中。
事后那些侥幸逃过一命的人,曾经叙述过事情的经过,他们提供的情报相当一致,那就是中国人的火力太猛了,虽然只有二十四个人,却有六辆汽车(汽车的英文单词此时已经出现了),而且每一辆车上都有机枪,再加上那些士兵手中也都是手持自动武器,打起来的时候,子弹跟泼水一样密不透风,他们第一波冲锋的人都是被这些机枪给打倒的。
除了机枪,他们还有一门速射奇快的小型臼炮(车载60毫米迫击炮,一个侦查小队装备一门),他们确定中国人只有一门炮,可这门炮的火力密度却超过了一个炮兵团。
交战的时候,中国人以汽车为掩护,然后前面机枪扫射,后面迫击炮狂轰,其中炮火都是打在美国人的中间,目的是遮断美国骑兵营的后续冲锋部队,而因为炮火的遮断,导致前方冲锋的部队人数不足,无法突破对方的机枪扫射,最终所有人都倒在了这种机枪加炮火的联合绞杀之下。
这支骑兵营,是属于弗吉尼亚军团的一个侦察营,本来就不是以火力见长,而是以速度见长,所以武器都是清一色的卡宾枪跟左轮手枪,这就让这支部队的射击距离大大缩短,实际有效射击距离是六十米,无法跟射击距离超过六百米的中国人对抗。
实际上,根据幸存者的叙述,发现中国人的时候,骑兵营的部队本来还没有动作,牢记指挥官的命令,尽量不跟中国人冲突。实在是中国人率先发起了攻击。
在遭受了攻击之后,营长才下令冲锋,给中国人一个教训,毕竟当时大家都能目视到对方,稍微一算就知道中国人的人数远远少过自己。
谁知道就因为这个草率的冲锋行动,让美国人付出了血的代价,结果最后发现不对,开始自发撤退的时候,中国人又果断的开车追了过来,最后有组织的撤退变成了真正的溃逃,最终出现了这种对比悬殊的战果。
好在,如今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是伯恩赛德,这个家伙本身就是个发明家,对枪械研究的十分透彻,所以他在仔细的询问过事发经过后,很快就明白到,这次失败不怪那些美国小伙子,而是双方的武器差距太大了。
早在之前的时候,因为美国人跟中国人每战必败,所以也多少让美国人收集到了不少战场数据。
由于种种原因,美国人依旧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士兵不如中国士兵,所以他们大都一致认为,美**队之所以打不过中国人,不是士兵不如对方,而是武器不如对方,中国人就是仗着有更好的武器,尤其是那种连射机枪跟铁甲车的优势,才能连战连捷。
所谓战场是最好的检验。正因为中国人的战果赫赫,所以美利坚合众国开始注重起机枪这种新武器了,为此,各种各样的机枪射击层出不穷,但总起来说,还是改版的加特林机枪最受青睐。
所谓的改版加特林机枪,主体结构跟那款加特林机枪没什么区别,所谓的改版,主要是指弹药方面,没有使用布式定装弹药。而是采用了金属弹壳加金属弹板。
所谓金属弹壳,就是指弹壳用铜壳,而这项发明,就是伯恩赛德将军提供的思路跟技术,至于金属弹板,则是指把这些金属弹壳的定妆单固定在一个金属板上,形成了一个板式弹夹,然后弹夹直接插入加特林机枪,通过摇动手柄来实现连射。
虽然受限于技术原因。一个单板只能装15发铜壳子弹,打完了就要重新换装弹夹,但这已经比原来的加特林机枪先进了不少,无论是射速还是威力。都比原先的加特林机枪要强的多。
事实证明,这种加特林机枪比其他的机枪要好用的多,但结构却比较复杂,尤其是子弹。都要靠手工一点一点制造出来,所以产量不高,到此一次正式上场之前。总共只生产了二十四挺,而且在使用方面,美国人还继续犯了个惯性错误,那就是把机枪当做了炮兵使用,专门组建了一个机枪团,集中起来使用,而不是跟步兵掺和在一起。
虽然如此,但因为这款机枪正式列装的时候,波士顿的英法联军正好开始了西进攻势,以配合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而这两支部队的最终目的,正是华盛顿!
所以说,为了抵抗近在咫尺的威胁,这些机枪生产出来后,没有第一时间送入渴求最强烈的西部战场,没给伯恩赛德的弗吉尼亚军团,而是先给了雪兰多亚河军团,并在抵抗英法联军的战斗中大放异彩。
在一个叫星光镇的地方,雪兰多河军团的一个军,与英法联军的三个军遭遇,大家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大打出手。
在这次遭遇战中,美军是防守方,英法联军是进攻方,本来英法联军仗着人多势众,不把美军放在眼里,所以大摇大摆的实行了宽正面进攻。
为了应对英法联军的威胁,美军指挥官一面组织兵力正面抵抗,一面把马拉式加特林机枪团集中起来,配合一个骑兵师,俏俏从后方绕到英法联军想侧翼,然后利用骑兵加机枪的配合,向毫无遮拦的英法联军倾斜火力。
就因为这个加特林机枪团,导致这个原本进攻力不足的美军骑兵师变的彪悍无比,几乎没有任何部队能正面挡住这支部队的进攻,结果让这支部队来回穿插,一下就把英法联军的右翼给击溃,顺便还消灭了一个炮兵团,动摇了英法联军的整个进攻阵线。
就在这时,美军指挥官果断发起反击,率领部队从防守态势转入进攻态势,借着旺盛的士气,一鼓作气,只靠一个军的兵力,就把正面三个军的英法联军给全面击溃,创造了一个所谓星光镇大捷。
当然,平心而论,这场大捷也不仅仅是依靠机枪这一个因素,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英法联军在指挥协调方面有重大问题,虽然有两个军,但互不统属。
其中,这三个军里面,法国人有两个军,英国人有一个军,而英国人这个军更精锐一些,法国人的两个军虽然人数更多,但战斗力实际上是不如英国人的。
加上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世仇,所以当美国人第一时间打败法国人的一个军的时候,英国人明明近在咫尺,却干看着不去救援。
最终,法国人被因为装备了新武器,且因为守卫家园的爱国心,而陷入全面狂暴状态的美军暴揍一通,终于不支崩溃,紧接着,就形成了连锁反应,另外一个法**也不支后撤,最终大势已成,英国人看情况不妙,也提前跑路了,这才搞出一个美军一个军,狂撵英法联军三个军的情况。
在这场战斗中,加特林机枪虽然威力不俗,但因为数量太少,使用方法又不对,威吓作用大于实际意义,且这个威吓也只是个短暂的威吓,英法联军只要定下神。士气高一点,作战坚决一点,再配合好一点,实际上是很难失败的,所以失败的最大原因,还是英法两军互相不对付,关键时候互相拆台。
但不管怎么说,胜利就是胜利,而且因为前方将士都对加特林机枪赞不绝口,所以导致大家对加特林机枪信心百倍。而这样的情报,自然也就传到了当初曾经亲自参与过设计,且对这款枪也要的最迫切的伯恩赛德耳中。
作为一个曾经参与过的设计者,加上又听过不少速射机枪的战果,以至于让伯恩赛德对机枪这种武器十分迷信,认为这种东西是改变战争的划时代武器,没有机枪的一方,将很难对付拥有机枪的一方,所以伯恩赛德听说中国人装备了大量机枪。也就没有太过责怪那个骑兵营的营长。
严格的说,伯恩赛德将军对机枪的定义并没有错,机枪这东西的确是划时代的武器,因为这东西让传统的线列步兵冲锋以及骑兵冲锋战术成为了历史。
如伯恩赛德自己所说。任何一支部队,都无法正面强攻拥有大量机枪的敌人,那样做的话,不是打仗。而是在送死,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屠杀。
正因为他有这个清醒的认识,所以他之前就没有主动找中国人的麻烦。没有主动进攻史密斯兰,并一个劲的向后方催要改版加特林机枪。而在听说了这个交换比悬殊的遭遇战之后,他也没有恼羞成怒的大发雷霆,而是果断的下令收缩防线,并且让全军增挖了六道壕沟,把整个战线挖成了蜘蛛网,希望靠着这个来阻滞中国人的前进,而他自己,则在詹姆斯河军团到来后,就开始了徐徐撤退。
所谓的徐徐撤退,就是依靠自己兵力雄厚的优势,把部队呈现阶梯状分部,在后方也提前挖好壕沟阵地,等阵地挖好了,前方的部队再撤回后方的壕沟阵地,而后方挖阵地的那部分部队呢,则继续向后方撤退,到一定距离后继续挖壕沟,然后这样周而复始,让部队在撤退过程中,始终都能有壕沟保护。
这样做,部队的撤退速度大大放缓,但安全度却大大提高,因为伯恩赛德搞的这种方式,让李永吉的机动车辆无法顺利的通行,或者说,面对那种处处壕沟加陷阱的地面,除了履带式装甲车,普通轮式车辆,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通过,这也就基本达到了伯恩赛德那个阻滞中国人的目的。
当然了,伯恩赛德是小心过头了,其实在史密斯兰的李永吉根本就没兴趣继续进攻,不是不能,而是不想,毕竟这子弹炮弹还有油料什么的,可都是钱啊,没好处,他才不想继续打呢。
也正因为美国人正在撤退,才让李永吉有了心思去过问国内的事情,结果可倒好,一下就给了李永吉一个重击。
“哼,什么两个军团,在我看来都是土鸡瓦狗。”李永吉不屑的道,“我是懒得搭理他们,要不然,你觉得就凭他们那波拿着老式前装枪的家伙,能在我的摩托化部队面前逃脱?”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人数还是很多的。”苏荷道,“而且,我们在这里是孤军深入,什么都靠主子您,一旦您轻易离开了,部队可怎么办?交给谁来统领呢?”
“这个么,倒也的确是个问题。”李永吉点点头。
的确,李永吉不担心谁代替他统领部队的问题,他担心的是补给问题。
正如苏荷所说,他们现在的确是孤军深入,周围大多数地方都是敌方领土,而梦之师的部队对后勤的需求很大,都是靠着李永吉的金手指才能狂飙猛进。
那么,一旦李永吉贸然离开,就算暂时部队不会出问题,可一旦发生几次激烈战斗,弹药很快就没法补给,更不用说没了他,就没有了油料的持续供应,整个摩托化部队的机动能力就大受影响,无法保持机动性了。
“好吧,那就听你的。”李永吉点点头,“暂时先等等看看吧,等国内的详细消息传过来再说。”
说到这,李永吉再次开口:“还有,你说的对,我们有些过于深入了,这完全没必要,尤其是在纳什维尔已经攻破的情况下,就更没必要了。所以,从明天开始,我们也要后撤了。”
“撤到哪里去?”苏荷知趣的问,“回孟菲斯么?”
“不,先撤去开罗吧。”李永吉道,“那个地方紧邻密西西比河,比这里也大的多……嗯,就先去那里休整一下,顺便等待国内的消息,等确认了消息,真的必须我回去一趟的话,再带兵回孟菲斯吧。”(未完待续。。)
的确,按照李永吉刚才的想法,这种情况的确很危险,就算暂时无法动摇李永吉的统治基础,毕竟军队还在李永吉的掌握之中,但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会让国内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主子您先别急。”苏荷立刻劝说道,“国内的详细情况还没传过来,事情也许不像您刚才想象的那样,再说这边暂时也离不开您,毕竟我们现在可是跟北方军的两个军团正面对峙啊。”
苏荷说的两个军团,是指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
原本,在史密斯兰附近只有北方军的弗吉尼亚军团一支部队,可后来当纳什维尔陷落之后,为了防止弗吉尼亚军团也被吃掉,林肯急令接应的詹姆斯河军团西进,与弗吉尼亚军团汇合,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兵团,然后以交互掩护的方式,缓缓撤退。
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完整的把弗吉尼亚军团撤回来,因为原本这个军团进攻史密斯兰,就是为了打通与纳什维尔的交通线,救援纳什维尔,可如今纳什维尔既然已经陷落,继续攻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也就没有意义了。
要知道,史密斯兰这个地方除了是俄亥俄河与坎伯兰河交叉口,具有一定的战略地位外,其他方面一无是处,再加上联邦军不掌握水上优势,自家的海军舰队根本无法击败中国人的特混舰队,所以沿河而战是十分不智的。
当然了,最大的原因,还是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太能打了,这些中国人的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力太强大了,如果说之前大家还不太明了,可就在不久前发生的一件突发事件,却让美国人对中国人的战力噤若寒蝉。
那件突发事件,是五天前的事情了,一个二十四人的中国机动巡逻小队在展开日常巡逻的时候,不小心迷了路,然后中途跟美军的一个骑兵营遭遇。
之后,这个二十四人的小队没有仗着车快的优势立刻离开,反而向人数远远多过自己。总数超过三百人的骑兵营发起了冲锋。
二十四对三百,按照正常来说,怎么看都是人多的一方有优势,可最后的结果却让美国人大吃一惊,因为那场遭遇战是中国人赢了,而且不但赢了,还赢的相当漂亮。
在那次遭遇战中,那二十四名中国人只有四名轻伤,无一人死亡。可那个三百人的骑兵营呢,却死伤惨重!
事后清点,那个骑兵营在那次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冲突中,阵亡者达到了五十一人。重伤者三十二人,轻伤者则有一百零六人!
如此惨重的伤亡,可以说这个骑兵营几乎被打残了,而且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双方实际对冲的战斗,仅仅发生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也就是说,双方实际对战的时间不过二十分钟。然后美国人就崩溃了,此后的时间,都是中国人在狂追美国人,而超过三分之二的伤亡,几乎都是发生在追击战中。
事后那些侥幸逃过一命的人,曾经叙述过事情的经过,他们提供的情报相当一致,那就是中国人的火力太猛了,虽然只有二十四个人,却有六辆汽车(汽车的英文单词此时已经出现了),而且每一辆车上都有机枪,再加上那些士兵手中也都是手持自动武器,打起来的时候,子弹跟泼水一样密不透风,他们第一波冲锋的人都是被这些机枪给打倒的。
除了机枪,他们还有一门速射奇快的小型臼炮(车载60毫米迫击炮,一个侦查小队装备一门),他们确定中国人只有一门炮,可这门炮的火力密度却超过了一个炮兵团。
交战的时候,中国人以汽车为掩护,然后前面机枪扫射,后面迫击炮狂轰,其中炮火都是打在美国人的中间,目的是遮断美国骑兵营的后续冲锋部队,而因为炮火的遮断,导致前方冲锋的部队人数不足,无法突破对方的机枪扫射,最终所有人都倒在了这种机枪加炮火的联合绞杀之下。
这支骑兵营,是属于弗吉尼亚军团的一个侦察营,本来就不是以火力见长,而是以速度见长,所以武器都是清一色的卡宾枪跟左轮手枪,这就让这支部队的射击距离大大缩短,实际有效射击距离是六十米,无法跟射击距离超过六百米的中国人对抗。
实际上,根据幸存者的叙述,发现中国人的时候,骑兵营的部队本来还没有动作,牢记指挥官的命令,尽量不跟中国人冲突。实在是中国人率先发起了攻击。
在遭受了攻击之后,营长才下令冲锋,给中国人一个教训,毕竟当时大家都能目视到对方,稍微一算就知道中国人的人数远远少过自己。
谁知道就因为这个草率的冲锋行动,让美国人付出了血的代价,结果最后发现不对,开始自发撤退的时候,中国人又果断的开车追了过来,最后有组织的撤退变成了真正的溃逃,最终出现了这种对比悬殊的战果。
好在,如今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是伯恩赛德,这个家伙本身就是个发明家,对枪械研究的十分透彻,所以他在仔细的询问过事发经过后,很快就明白到,这次失败不怪那些美国小伙子,而是双方的武器差距太大了。
早在之前的时候,因为美国人跟中国人每战必败,所以也多少让美国人收集到了不少战场数据。
由于种种原因,美国人依旧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士兵不如中国士兵,所以他们大都一致认为,美**队之所以打不过中国人,不是士兵不如对方,而是武器不如对方,中国人就是仗着有更好的武器,尤其是那种连射机枪跟铁甲车的优势,才能连战连捷。
所谓战场是最好的检验。正因为中国人的战果赫赫,所以美利坚合众国开始注重起机枪这种新武器了,为此,各种各样的机枪射击层出不穷,但总起来说,还是改版的加特林机枪最受青睐。
所谓的改版加特林机枪,主体结构跟那款加特林机枪没什么区别,所谓的改版,主要是指弹药方面,没有使用布式定装弹药。而是采用了金属弹壳加金属弹板。
所谓金属弹壳,就是指弹壳用铜壳,而这项发明,就是伯恩赛德将军提供的思路跟技术,至于金属弹板,则是指把这些金属弹壳的定妆单固定在一个金属板上,形成了一个板式弹夹,然后弹夹直接插入加特林机枪,通过摇动手柄来实现连射。
虽然受限于技术原因。一个单板只能装15发铜壳子弹,打完了就要重新换装弹夹,但这已经比原来的加特林机枪先进了不少,无论是射速还是威力。都比原先的加特林机枪要强的多。
事实证明,这种加特林机枪比其他的机枪要好用的多,但结构却比较复杂,尤其是子弹。都要靠手工一点一点制造出来,所以产量不高,到此一次正式上场之前。总共只生产了二十四挺,而且在使用方面,美国人还继续犯了个惯性错误,那就是把机枪当做了炮兵使用,专门组建了一个机枪团,集中起来使用,而不是跟步兵掺和在一起。
虽然如此,但因为这款机枪正式列装的时候,波士顿的英法联军正好开始了西进攻势,以配合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而这两支部队的最终目的,正是华盛顿!
所以说,为了抵抗近在咫尺的威胁,这些机枪生产出来后,没有第一时间送入渴求最强烈的西部战场,没给伯恩赛德的弗吉尼亚军团,而是先给了雪兰多亚河军团,并在抵抗英法联军的战斗中大放异彩。
在一个叫星光镇的地方,雪兰多河军团的一个军,与英法联军的三个军遭遇,大家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大打出手。
在这次遭遇战中,美军是防守方,英法联军是进攻方,本来英法联军仗着人多势众,不把美军放在眼里,所以大摇大摆的实行了宽正面进攻。
为了应对英法联军的威胁,美军指挥官一面组织兵力正面抵抗,一面把马拉式加特林机枪团集中起来,配合一个骑兵师,俏俏从后方绕到英法联军想侧翼,然后利用骑兵加机枪的配合,向毫无遮拦的英法联军倾斜火力。
就因为这个加特林机枪团,导致这个原本进攻力不足的美军骑兵师变的彪悍无比,几乎没有任何部队能正面挡住这支部队的进攻,结果让这支部队来回穿插,一下就把英法联军的右翼给击溃,顺便还消灭了一个炮兵团,动摇了英法联军的整个进攻阵线。
就在这时,美军指挥官果断发起反击,率领部队从防守态势转入进攻态势,借着旺盛的士气,一鼓作气,只靠一个军的兵力,就把正面三个军的英法联军给全面击溃,创造了一个所谓星光镇大捷。
当然,平心而论,这场大捷也不仅仅是依靠机枪这一个因素,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英法联军在指挥协调方面有重大问题,虽然有两个军,但互不统属。
其中,这三个军里面,法国人有两个军,英国人有一个军,而英国人这个军更精锐一些,法国人的两个军虽然人数更多,但战斗力实际上是不如英国人的。
加上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世仇,所以当美国人第一时间打败法国人的一个军的时候,英国人明明近在咫尺,却干看着不去救援。
最终,法国人被因为装备了新武器,且因为守卫家园的爱国心,而陷入全面狂暴状态的美军暴揍一通,终于不支崩溃,紧接着,就形成了连锁反应,另外一个法**也不支后撤,最终大势已成,英国人看情况不妙,也提前跑路了,这才搞出一个美军一个军,狂撵英法联军三个军的情况。
在这场战斗中,加特林机枪虽然威力不俗,但因为数量太少,使用方法又不对,威吓作用大于实际意义,且这个威吓也只是个短暂的威吓,英法联军只要定下神。士气高一点,作战坚决一点,再配合好一点,实际上是很难失败的,所以失败的最大原因,还是英法两军互相不对付,关键时候互相拆台。
但不管怎么说,胜利就是胜利,而且因为前方将士都对加特林机枪赞不绝口,所以导致大家对加特林机枪信心百倍。而这样的情报,自然也就传到了当初曾经亲自参与过设计,且对这款枪也要的最迫切的伯恩赛德耳中。
作为一个曾经参与过的设计者,加上又听过不少速射机枪的战果,以至于让伯恩赛德对机枪这种武器十分迷信,认为这种东西是改变战争的划时代武器,没有机枪的一方,将很难对付拥有机枪的一方,所以伯恩赛德听说中国人装备了大量机枪。也就没有太过责怪那个骑兵营的营长。
严格的说,伯恩赛德将军对机枪的定义并没有错,机枪这东西的确是划时代的武器,因为这东西让传统的线列步兵冲锋以及骑兵冲锋战术成为了历史。
如伯恩赛德自己所说。任何一支部队,都无法正面强攻拥有大量机枪的敌人,那样做的话,不是打仗。而是在送死,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屠杀。
正因为他有这个清醒的认识,所以他之前就没有主动找中国人的麻烦。没有主动进攻史密斯兰,并一个劲的向后方催要改版加特林机枪。而在听说了这个交换比悬殊的遭遇战之后,他也没有恼羞成怒的大发雷霆,而是果断的下令收缩防线,并且让全军增挖了六道壕沟,把整个战线挖成了蜘蛛网,希望靠着这个来阻滞中国人的前进,而他自己,则在詹姆斯河军团到来后,就开始了徐徐撤退。
所谓的徐徐撤退,就是依靠自己兵力雄厚的优势,把部队呈现阶梯状分部,在后方也提前挖好壕沟阵地,等阵地挖好了,前方的部队再撤回后方的壕沟阵地,而后方挖阵地的那部分部队呢,则继续向后方撤退,到一定距离后继续挖壕沟,然后这样周而复始,让部队在撤退过程中,始终都能有壕沟保护。
这样做,部队的撤退速度大大放缓,但安全度却大大提高,因为伯恩赛德搞的这种方式,让李永吉的机动车辆无法顺利的通行,或者说,面对那种处处壕沟加陷阱的地面,除了履带式装甲车,普通轮式车辆,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通过,这也就基本达到了伯恩赛德那个阻滞中国人的目的。
当然了,伯恩赛德是小心过头了,其实在史密斯兰的李永吉根本就没兴趣继续进攻,不是不能,而是不想,毕竟这子弹炮弹还有油料什么的,可都是钱啊,没好处,他才不想继续打呢。
也正因为美国人正在撤退,才让李永吉有了心思去过问国内的事情,结果可倒好,一下就给了李永吉一个重击。
“哼,什么两个军团,在我看来都是土鸡瓦狗。”李永吉不屑的道,“我是懒得搭理他们,要不然,你觉得就凭他们那波拿着老式前装枪的家伙,能在我的摩托化部队面前逃脱?”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人数还是很多的。”苏荷道,“而且,我们在这里是孤军深入,什么都靠主子您,一旦您轻易离开了,部队可怎么办?交给谁来统领呢?”
“这个么,倒也的确是个问题。”李永吉点点头。
的确,李永吉不担心谁代替他统领部队的问题,他担心的是补给问题。
正如苏荷所说,他们现在的确是孤军深入,周围大多数地方都是敌方领土,而梦之师的部队对后勤的需求很大,都是靠着李永吉的金手指才能狂飙猛进。
那么,一旦李永吉贸然离开,就算暂时部队不会出问题,可一旦发生几次激烈战斗,弹药很快就没法补给,更不用说没了他,就没有了油料的持续供应,整个摩托化部队的机动能力就大受影响,无法保持机动性了。
“好吧,那就听你的。”李永吉点点头,“暂时先等等看看吧,等国内的详细消息传过来再说。”
说到这,李永吉再次开口:“还有,你说的对,我们有些过于深入了,这完全没必要,尤其是在纳什维尔已经攻破的情况下,就更没必要了。所以,从明天开始,我们也要后撤了。”
“撤到哪里去?”苏荷知趣的问,“回孟菲斯么?”
“不,先撤去开罗吧。”李永吉道,“那个地方紧邻密西西比河,比这里也大的多……嗯,就先去那里休整一下,顺便等待国内的消息,等确认了消息,真的必须我回去一趟的话,再带兵回孟菲斯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