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参考注射死刑?
调查进入平缓期,陈益让大家该休息的休息,不用再加班加点的熬夜。
目前任务有两个。
第一,包琳琳三人的经济问题,是否和范芝梅一样,不仅失了身丢了感情,还要面临严重后果。
第二,范芝梅是否和某人见面过。
如果真的见过,满大街都是摄像头,就不信找不到蛛丝马迹。
复勘已经做的很认真很全面了,在实验室将陆永强带回的样本进行全面检测后,很遗憾结果并无惊喜。
干净的很,没有指纹也没有dna,杯碗碟筷全都清洗过。
这代表没有作案现场,完整的案件过程存在很大的空挡。
鬼笔鹅膏素来自范芝梅,四个女人在案发前一天都去过巩庆亮家,一觉醒来后巩庆亮死了。
中间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怎么下的毒,无法用刑侦手段得知。
也就是说,需要口供。
对蓄意谋杀来说,没有证据想要拿到口供非常难,在人性化审讯的今天,非常考验刑警的耐心以及多角度发散思维。
时间来到第二天中午。
秦飞有了新的收获,巩庆亮的房子并不是他自己买的,付钱的是曹娥。
转账转了七百万,再加上豪宅,曹娥在巩庆亮身上已经花了上千万。
四个女人中,曹娥是最有钱的。
何时新已经带人去了曹娥公司,落实曹娥是不是真的能赚这么多钱,还是说和范芝梅一样,用了其他方法呢?
一个公司的高管,想要支配公司的钱应该不难,起码比范芝梅要简单很多。
卓云负责的是卢娜,这个女人为了投资掏空了家底,可惜根本没有所谓的金融产品,巩庆亮的身份是假的。
从动机看,卢娜仅次于范芝梅。
支队长办公室。
陈益在思索可行的突破口。
四个人是否都参与了,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做个假设。
假设四个人都参与了,那么巩庆亮在上午就中毒了,为何在睡前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呢?
鬼笔鹅膏素的发作时间再慢,也不至于超过十二个小时,就算每个人体质不同,总要有点苗头,比如头晕腹泻等。
或者,巩庆亮在睡前已经感觉到了不适,但没有选择就医?
当时和巩庆亮在一起的是范芝梅,她是不是发现了巩庆亮开始毒发,然后把他忽悠到了床上?
巩庆亮体内并无安眠一类的镇定药,真要是毒发了,睡得着吗?
“包琳琳没有下毒吗?”
陈益觉得这个小姑娘心眼不少,也许把合作者给阴了,说好的一起下毒,但她没做。
人都有阴暗面,叛逆的女孩阴暗面会更大,预判不了她到底会干出什么事。
不过这都是猜测,拿不到口供永远无法得知事实。
电话铃声打断了陈益的思路,他转头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手机,来电显示是郑洋的名字。
接通,免提。
“喂?洋哥。”
郑洋:“陈益啊,忙什么呢?”
陈益:“在局里呢,有案子,您什么指示?”
郑洋笑道:“我哪敢对陈队长有指示,这不是喊你吃饭么,怎么样,今晚喝一杯?”
陈益:“刚说了有案子,是不是聋。”
郑洋:“你当我不懂啊,抽一个小时出来陪我吃顿饭。”
局里有案子,像秦飞这样的刑警肯定不可能有空,更无法溜号,但支队长不同,给队里的警员下指示就行了,没必要一直盯着,抽点空出来还是可以的。
陈益:“洋哥,有事说事啊。”
郑洋:“边吃边说,我就在市局附近的炒鸡店,局里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可以回去。”
陈益:“行,你等我半个小时吧。”
对方所说的炒鸡店距离市局很近,大家平时偶尔会去吃,不用开车,步行也就五分钟不到。
郑洋:“好,等着你。”
电话挂断,陈益知道郑洋不会无缘无故请他吃饭,应该有事需要帮忙,而且是很容易办到那种。
他了解郑洋,不会给自己添麻烦的。
随后,陈益去法医室和方书瑜说了一声,又确定调查在稳步进行没有问题,离开市局。
到了炒鸡店,菜已经点好了,郑洋开了单间。
“大火慢炖的草鸡,洋哥这么舍得,啥事啊?酒不喝了,真有案子不骗你。”
陈益没动筷子,先问,拒绝喝酒。
这要是把鸡肉吃下去但事情办不了,可吐不出来了。
三百块一只鸡,对普通人来说已经不便宜了。
郑洋笑道:“行,不耽误你时间,吃完咱就走,帮我要两张入场券。”
“入场券?”陈益疑惑,“什么入场券?”
郑洋:“讲座,帝城罗羽的,难得来阳城一次,但我只有一张,有朋友也想去听听。”
陈益搜索记忆,想起来了。
罗羽,帝城政法大学刑事司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专家。
在法律领域,此人具备极高的地位,堪称行业泰斗。
不过这个人和刑警相关不大,主要针对人群是检察院那边以及律师。
刑警需要懂法,但没必要懂的太深,抓到刑事涉案嫌疑人员就行了,后续的审判是检察院和律师的活,警察插不了手。
“我不认识他啊。”陈益开口。
郑洋:“检察院总认识吧?省厅也行,帮我要两张。”
陈益想了想,两张票而已,没有拒绝:“行,等晚上饭点之后,我打电话问问,洋哥你还需要听讲座呢?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他确实认识检察院的,关系不错,如果对方真能提供入场券,这点面子肯定会给。
郑洋:“不断学习才能有突破,不然再过几年,你爸得把我开了。”
陈益竖起大拇指。
当具备天赋的人才依然不停的努力提升自己,别人想追也追不上,可惜大部分人的努力程度,根本到不了拼天赋的地步。
正事聊完了,两人开始吃饭,一个小时内得赶回去。
“我在网上刷到过罗教授的讲座视频,挺有意思的。”陈益说道。
郑洋纠正:“应该是有深度,我建议你也去听听,在侦查阶段法律也能提供很大帮助,因为现在很多嫌疑人啊,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要是能知道他们是怎么钻的,你不就省事了吗?”
陈益若有所思,点头道:“有道理,看时间吧有空我就去,不一定,你经常听他的讲座吗?”
郑洋:“一次没有落下过,去不了现场的话我会等视频出来在网上看。”
陈益哦了一声,吃完鸡腿后,和郑洋聊起了下毒的事情。
他没说是当前的案子,用闲聊的口吻大概描述。
“肯定判不了,谁下的毒都不知道怎么判?”郑洋从律师角度给出意见,“我要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无罪释放的把握很大,疑罪从无,法院的判决要有利于当事人。”
陈益:“我知道,这种情况对我们刑警来说还是很难受的。”
刑警的职责是抓人,而嫌疑人最后的下场无法控制。
嫌疑人归案是刑警的最终任务,不过有些时候,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仰会遭到冲击。
“你说的这个事,让我想起了罗教授曾经举过的一个例子。”郑洋开口。
陈益喝了口水:“什么例子?”
郑洋:“一个孩子被鞭炮吓死的例子。”
陈益认真听着,内容是这样的:
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a在河里游泳,孩子b和孩子c路过,两人开玩笑各自悄悄往河里扔了一个鞭炮。
砰!
鞭炮响了,孩子a受到了巨大惊吓,直接导致心脏病发作死在了河里。
问:孩子b和孩子c需不需要承担犯罪责任。
显而易见是需要的,因为鞭炮的炸响直接导致了孩子a死亡,当然要承担过失赔偿。
本来没有争议,但律师在查看卷宗的时候找到了辩护点,当庭询问孩子b和孩子c鞭炮响了几下,两人都说响了一下。
当时河边有目击者,走访过后得到的回答也是响了一下,没有异议。
也就是说,两个鞭炮只有一个鞭炮炸了,那么炸掉的鞭炮来自孩子b还是孩子c呢?
无法判断。
有疑问时,要做有利于当事者的推定,既然证明不了谁的鞭炮导致了孩子a死亡,两人又非共同犯罪,主客观不统一,所以两个人不构成犯罪。
当郑洋声音落下,陈益神色微动,隐隐间抓住了什么东西。
“你怎么想?”郑洋问。
陈益没有回答,反问:“罗教授怎么评价?”
郑洋道:“该律师敬业,高水平,维护了法律的绝对公正。”
陈益沉默,听起来有点不讲理,但细细想来的确是这么回事。
“要是两个鞭炮都响了,律师说无法判断是哪个鞭炮吓死的孩子a呢?”
郑洋摆手:“这种说辞法庭不会采纳,如果两个鞭炮都响了,不论哪个鞭炮导致他人死亡,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陈益点了点头,他在想巩庆亮被杀的案子。
郑洋刚才说的没错,在侦查阶段,某些情况下法律辩护也能提供很大帮助。
这四个女人,是不是在玩【我的鞭炮没响】的把戏?
鞭炮的例子是非共同犯,但巩庆亮的死如果真是合作,那可就是共同犯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想玩一手完美犯罪吗?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玩火烧身?”陈益自语。
郑洋:“你说什么?”
陈益摇头,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范芝梅到底有没有和其他三个女人存在联系,需要尽快落实。
回到市局,刚好何时新完成了对曹娥的调查,这个女人挪用过公司资金,但在近期还上了。
“还上了?”
陈益边走边说,打开办公室的门。
何时新在后面跟随,说道:“还上了,卖房子还的,这件事并没有对她造成影响,公司高层也知道这件事,既往不咎。”
“主要是曹娥能力很强,手里掌握着大量客户资源,公司应该是怕她跑了去竞争对手那里。”
陈益来到办公桌前坐下,问:“多少钱。”
何时新:“四百万。”
不小的数目了。
陈益现在不怎么关心这些,吩咐何时新尽快查清楚四个女人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最好能有证据,监控拍到最佳。
“间接的联系也要注意,明白我意思吗?”
何时新点头:“明白,中间人,若真有策划者且早有预谋,她可能不敢光明正大的去见其他人,越隐秘越好。”
陈益:“对,去吧。”
……
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了。
陈益和方书瑜买菜回家,在方书瑜做饭的时候,陈益拨通了检察院朋友的电话,对方是阳城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蔡卫,分管侦查监督部门。
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需要监督的,检察院的工作可不仅仅是公诉,十个检察部分别负责十个不同业务,包括反腐在内。
侦查监督部,和市局的关系相对敏感,正常情况下双方不应该成为朋友,但世事就是这么奇妙。
“罗羽的讲座?有这回事。”蔡卫好像在吃饭,能听到咀嚼食物的声音,“怎么了陈益,你想去听?想去就去呗,不用入场券,拿着你的证件随便进。”
陈益:“我不去,一个律师朋友管我要,给我几张。”
蔡卫:“行,小事,你有空找我拿,现场座位多的很。”
陈益:“谢了,打扰吃饭吗?和你说个案子。”
“案子?”蔡卫那边安静了不少,应该是离开了餐桌,“你说。”
陈益大概解释巩庆亮被杀一案,蔡卫非常有经验,也不用追问更多细节,直接回答:“口供,这种情况口供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一个嫌疑人的话,暂时不要交到我们这里,审核过不了。”
陈益:“我知道,两个或两个以上呢?”
蔡卫:“拿到口供就没问题,作案过程没有物证,其他证据链要扎实。”
陈益:“行,知道了。”
电话挂断,方书瑜炒好菜,还不忘给陈益开了一瓶啤酒,两人对坐吃了起来。
有案子悬而未决,话题免不了要提起。
“你指的是几个人合作?”方书瑜问道。
陈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排除四个人都参与了。”
方书瑜:“那如何知道谁下的毒呢?”
陈益摇头:“不好说,要看哪几个人。”
方书瑜:“假设四个人。”
“假设四个人的话……”陈益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那就有意思了,参考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
方书瑜微愣,反应了一会后瞪大眼睛:“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谁杀的?”
注射死刑至少三名执行人员。
一般是四个。
在执行注射的时候,四个人四针,其中一针是毒液,其他三针全是葡萄糖。
意思就是,执行人员根本不知道自己推的是不是毒液,四分之一的概率,减少执行人员的心理压力和阴影。
毕竟这是杀人,哪怕是受命执行死刑,心理负担也肯定小不了。
“等调查结果吧,必须找到联系,这是很重要的证据链。”陈益道。
目前任务有两个。
第一,包琳琳三人的经济问题,是否和范芝梅一样,不仅失了身丢了感情,还要面临严重后果。
第二,范芝梅是否和某人见面过。
如果真的见过,满大街都是摄像头,就不信找不到蛛丝马迹。
复勘已经做的很认真很全面了,在实验室将陆永强带回的样本进行全面检测后,很遗憾结果并无惊喜。
干净的很,没有指纹也没有dna,杯碗碟筷全都清洗过。
这代表没有作案现场,完整的案件过程存在很大的空挡。
鬼笔鹅膏素来自范芝梅,四个女人在案发前一天都去过巩庆亮家,一觉醒来后巩庆亮死了。
中间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怎么下的毒,无法用刑侦手段得知。
也就是说,需要口供。
对蓄意谋杀来说,没有证据想要拿到口供非常难,在人性化审讯的今天,非常考验刑警的耐心以及多角度发散思维。
时间来到第二天中午。
秦飞有了新的收获,巩庆亮的房子并不是他自己买的,付钱的是曹娥。
转账转了七百万,再加上豪宅,曹娥在巩庆亮身上已经花了上千万。
四个女人中,曹娥是最有钱的。
何时新已经带人去了曹娥公司,落实曹娥是不是真的能赚这么多钱,还是说和范芝梅一样,用了其他方法呢?
一个公司的高管,想要支配公司的钱应该不难,起码比范芝梅要简单很多。
卓云负责的是卢娜,这个女人为了投资掏空了家底,可惜根本没有所谓的金融产品,巩庆亮的身份是假的。
从动机看,卢娜仅次于范芝梅。
支队长办公室。
陈益在思索可行的突破口。
四个人是否都参与了,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做个假设。
假设四个人都参与了,那么巩庆亮在上午就中毒了,为何在睡前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呢?
鬼笔鹅膏素的发作时间再慢,也不至于超过十二个小时,就算每个人体质不同,总要有点苗头,比如头晕腹泻等。
或者,巩庆亮在睡前已经感觉到了不适,但没有选择就医?
当时和巩庆亮在一起的是范芝梅,她是不是发现了巩庆亮开始毒发,然后把他忽悠到了床上?
巩庆亮体内并无安眠一类的镇定药,真要是毒发了,睡得着吗?
“包琳琳没有下毒吗?”
陈益觉得这个小姑娘心眼不少,也许把合作者给阴了,说好的一起下毒,但她没做。
人都有阴暗面,叛逆的女孩阴暗面会更大,预判不了她到底会干出什么事。
不过这都是猜测,拿不到口供永远无法得知事实。
电话铃声打断了陈益的思路,他转头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手机,来电显示是郑洋的名字。
接通,免提。
“喂?洋哥。”
郑洋:“陈益啊,忙什么呢?”
陈益:“在局里呢,有案子,您什么指示?”
郑洋笑道:“我哪敢对陈队长有指示,这不是喊你吃饭么,怎么样,今晚喝一杯?”
陈益:“刚说了有案子,是不是聋。”
郑洋:“你当我不懂啊,抽一个小时出来陪我吃顿饭。”
局里有案子,像秦飞这样的刑警肯定不可能有空,更无法溜号,但支队长不同,给队里的警员下指示就行了,没必要一直盯着,抽点空出来还是可以的。
陈益:“洋哥,有事说事啊。”
郑洋:“边吃边说,我就在市局附近的炒鸡店,局里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可以回去。”
陈益:“行,你等我半个小时吧。”
对方所说的炒鸡店距离市局很近,大家平时偶尔会去吃,不用开车,步行也就五分钟不到。
郑洋:“好,等着你。”
电话挂断,陈益知道郑洋不会无缘无故请他吃饭,应该有事需要帮忙,而且是很容易办到那种。
他了解郑洋,不会给自己添麻烦的。
随后,陈益去法医室和方书瑜说了一声,又确定调查在稳步进行没有问题,离开市局。
到了炒鸡店,菜已经点好了,郑洋开了单间。
“大火慢炖的草鸡,洋哥这么舍得,啥事啊?酒不喝了,真有案子不骗你。”
陈益没动筷子,先问,拒绝喝酒。
这要是把鸡肉吃下去但事情办不了,可吐不出来了。
三百块一只鸡,对普通人来说已经不便宜了。
郑洋笑道:“行,不耽误你时间,吃完咱就走,帮我要两张入场券。”
“入场券?”陈益疑惑,“什么入场券?”
郑洋:“讲座,帝城罗羽的,难得来阳城一次,但我只有一张,有朋友也想去听听。”
陈益搜索记忆,想起来了。
罗羽,帝城政法大学刑事司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专家。
在法律领域,此人具备极高的地位,堪称行业泰斗。
不过这个人和刑警相关不大,主要针对人群是检察院那边以及律师。
刑警需要懂法,但没必要懂的太深,抓到刑事涉案嫌疑人员就行了,后续的审判是检察院和律师的活,警察插不了手。
“我不认识他啊。”陈益开口。
郑洋:“检察院总认识吧?省厅也行,帮我要两张。”
陈益想了想,两张票而已,没有拒绝:“行,等晚上饭点之后,我打电话问问,洋哥你还需要听讲座呢?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他确实认识检察院的,关系不错,如果对方真能提供入场券,这点面子肯定会给。
郑洋:“不断学习才能有突破,不然再过几年,你爸得把我开了。”
陈益竖起大拇指。
当具备天赋的人才依然不停的努力提升自己,别人想追也追不上,可惜大部分人的努力程度,根本到不了拼天赋的地步。
正事聊完了,两人开始吃饭,一个小时内得赶回去。
“我在网上刷到过罗教授的讲座视频,挺有意思的。”陈益说道。
郑洋纠正:“应该是有深度,我建议你也去听听,在侦查阶段法律也能提供很大帮助,因为现在很多嫌疑人啊,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要是能知道他们是怎么钻的,你不就省事了吗?”
陈益若有所思,点头道:“有道理,看时间吧有空我就去,不一定,你经常听他的讲座吗?”
郑洋:“一次没有落下过,去不了现场的话我会等视频出来在网上看。”
陈益哦了一声,吃完鸡腿后,和郑洋聊起了下毒的事情。
他没说是当前的案子,用闲聊的口吻大概描述。
“肯定判不了,谁下的毒都不知道怎么判?”郑洋从律师角度给出意见,“我要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无罪释放的把握很大,疑罪从无,法院的判决要有利于当事人。”
陈益:“我知道,这种情况对我们刑警来说还是很难受的。”
刑警的职责是抓人,而嫌疑人最后的下场无法控制。
嫌疑人归案是刑警的最终任务,不过有些时候,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仰会遭到冲击。
“你说的这个事,让我想起了罗教授曾经举过的一个例子。”郑洋开口。
陈益喝了口水:“什么例子?”
郑洋:“一个孩子被鞭炮吓死的例子。”
陈益认真听着,内容是这样的:
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a在河里游泳,孩子b和孩子c路过,两人开玩笑各自悄悄往河里扔了一个鞭炮。
砰!
鞭炮响了,孩子a受到了巨大惊吓,直接导致心脏病发作死在了河里。
问:孩子b和孩子c需不需要承担犯罪责任。
显而易见是需要的,因为鞭炮的炸响直接导致了孩子a死亡,当然要承担过失赔偿。
本来没有争议,但律师在查看卷宗的时候找到了辩护点,当庭询问孩子b和孩子c鞭炮响了几下,两人都说响了一下。
当时河边有目击者,走访过后得到的回答也是响了一下,没有异议。
也就是说,两个鞭炮只有一个鞭炮炸了,那么炸掉的鞭炮来自孩子b还是孩子c呢?
无法判断。
有疑问时,要做有利于当事者的推定,既然证明不了谁的鞭炮导致了孩子a死亡,两人又非共同犯罪,主客观不统一,所以两个人不构成犯罪。
当郑洋声音落下,陈益神色微动,隐隐间抓住了什么东西。
“你怎么想?”郑洋问。
陈益没有回答,反问:“罗教授怎么评价?”
郑洋道:“该律师敬业,高水平,维护了法律的绝对公正。”
陈益沉默,听起来有点不讲理,但细细想来的确是这么回事。
“要是两个鞭炮都响了,律师说无法判断是哪个鞭炮吓死的孩子a呢?”
郑洋摆手:“这种说辞法庭不会采纳,如果两个鞭炮都响了,不论哪个鞭炮导致他人死亡,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陈益点了点头,他在想巩庆亮被杀的案子。
郑洋刚才说的没错,在侦查阶段,某些情况下法律辩护也能提供很大帮助。
这四个女人,是不是在玩【我的鞭炮没响】的把戏?
鞭炮的例子是非共同犯,但巩庆亮的死如果真是合作,那可就是共同犯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想玩一手完美犯罪吗?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玩火烧身?”陈益自语。
郑洋:“你说什么?”
陈益摇头,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范芝梅到底有没有和其他三个女人存在联系,需要尽快落实。
回到市局,刚好何时新完成了对曹娥的调查,这个女人挪用过公司资金,但在近期还上了。
“还上了?”
陈益边走边说,打开办公室的门。
何时新在后面跟随,说道:“还上了,卖房子还的,这件事并没有对她造成影响,公司高层也知道这件事,既往不咎。”
“主要是曹娥能力很强,手里掌握着大量客户资源,公司应该是怕她跑了去竞争对手那里。”
陈益来到办公桌前坐下,问:“多少钱。”
何时新:“四百万。”
不小的数目了。
陈益现在不怎么关心这些,吩咐何时新尽快查清楚四个女人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最好能有证据,监控拍到最佳。
“间接的联系也要注意,明白我意思吗?”
何时新点头:“明白,中间人,若真有策划者且早有预谋,她可能不敢光明正大的去见其他人,越隐秘越好。”
陈益:“对,去吧。”
……
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了。
陈益和方书瑜买菜回家,在方书瑜做饭的时候,陈益拨通了检察院朋友的电话,对方是阳城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蔡卫,分管侦查监督部门。
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需要监督的,检察院的工作可不仅仅是公诉,十个检察部分别负责十个不同业务,包括反腐在内。
侦查监督部,和市局的关系相对敏感,正常情况下双方不应该成为朋友,但世事就是这么奇妙。
“罗羽的讲座?有这回事。”蔡卫好像在吃饭,能听到咀嚼食物的声音,“怎么了陈益,你想去听?想去就去呗,不用入场券,拿着你的证件随便进。”
陈益:“我不去,一个律师朋友管我要,给我几张。”
蔡卫:“行,小事,你有空找我拿,现场座位多的很。”
陈益:“谢了,打扰吃饭吗?和你说个案子。”
“案子?”蔡卫那边安静了不少,应该是离开了餐桌,“你说。”
陈益大概解释巩庆亮被杀一案,蔡卫非常有经验,也不用追问更多细节,直接回答:“口供,这种情况口供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一个嫌疑人的话,暂时不要交到我们这里,审核过不了。”
陈益:“我知道,两个或两个以上呢?”
蔡卫:“拿到口供就没问题,作案过程没有物证,其他证据链要扎实。”
陈益:“行,知道了。”
电话挂断,方书瑜炒好菜,还不忘给陈益开了一瓶啤酒,两人对坐吃了起来。
有案子悬而未决,话题免不了要提起。
“你指的是几个人合作?”方书瑜问道。
陈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排除四个人都参与了。”
方书瑜:“那如何知道谁下的毒呢?”
陈益摇头:“不好说,要看哪几个人。”
方书瑜:“假设四个人。”
“假设四个人的话……”陈益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那就有意思了,参考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
方书瑜微愣,反应了一会后瞪大眼睛:“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谁杀的?”
注射死刑至少三名执行人员。
一般是四个。
在执行注射的时候,四个人四针,其中一针是毒液,其他三针全是葡萄糖。
意思就是,执行人员根本不知道自己推的是不是毒液,四分之一的概率,减少执行人员的心理压力和阴影。
毕竟这是杀人,哪怕是受命执行死刑,心理负担也肯定小不了。
“等调查结果吧,必须找到联系,这是很重要的证据链。”陈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