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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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五张“提色”作品集齐不难,是一种锻炼思考能力的过程。
    专门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就非常没必要了。
    顾为经把那张画完的风景画放在窗边晾干。
    留下了一封简短的便条说明,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办公室。
    “关键还是那幅点睛画啊,只要熟练的找到一幅画最核心的诀窍,这个任务就完成了大半。”
    念头在顾为经的心中转圜。
    “倒像是个解谜游戏。”他感慨。
    顾为经的绘画空间感很好。
    这曾经是豪哥最初蛮欣赏他的主要原因。
    顾为经除了是个临摹假画,跟着豪哥吃香喝辣的好苗子以外。
    优秀的空间想象力,让他玩鲁班锁、孔明锁、九连环这些解密游戏时,也是一把好手。
    曾经。
    其他小朋友在幼儿园里面对益智玩具抓耳挠腮。
    顾为经只需要静静思考片刻,轻轻一推一叩,整个木榫结构或者连接在一起的铁片,就会四散分开。
    好像剑客一剑封喉。
    此刻完成系统任务的过程,再次让他找到了小时候的些许感觉。
    找到脉落的核心,就是把一幅画的笔触构图一点点的在脑中拆开。
    最后在这些由五彩斑斓的颜料,色点和线条组成的大路上行走,直达神殿的核心的过程。
    绘画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套空间益智玩具。
    鲁班锁不过仅有六根横竖交错的榫卯木条。
    九连环只是一堆挂在一起的银亮金属圆环。
    世界上最复杂的九连环也只需要296步固定套路,就能完全解开。
    而一幅画蕴含着成百上千的笔触,无穷无尽的颜料搭配又酝酿出了无穷无尽的组合可能性。
    只要在作品彻底完成以前。
    每一笔落下,都为作品孕育出了新的可能性。
    或好,或坏。
    有的笔墨组合能在平凡的纸面上开出华美的鲜花,有的组合只能结出格格不入的恶果,将画面割的七零八落,一团乱麻。
    这些笔触所搭配出的纷繁可能性,仿佛奇幻里霍格沃兹那些无时无刻不断交错组合的魔法楼梯。
    顾为经在黑暗中拿着“技能”这盏烛台,随意挑一条他所看到的笔触所铺成的道路信步走下去。
    大概率发现就是一条死路。
    长阶的尽头只有封死的墙壁和空荡荡的帷幕。
    认真的斟酌和思考,则可能抵达照亮一些浅处的亭台殿宇为作品增光添色。
    比如天幕的上的云,瓦特尔教授风景画上的斑驳和风化。
    唯有不断的研究。
    把整幅画吃准,把所有创作者的心思都研究通透,站在极高空俯视整個迷宫的地图,才能找到寥寥几条通向作品潜力终极的神殿。
    顾为经想着想着,就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他不是觉得这很难。
    顾为经或许还没有到“见难而喜”的高深境界。
    但传奇级的技能奖励本来就应该是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得到的。
    纵使不计算得失,逐步探究作品的奥秘的过程,对顾为经来说也是相当有乐趣的。
    他单纯的只是,跑步时胡思乱想,分心太多……
    跑岔气了。
    顾为经敲击耳机,暂停了手机上正在播放的英文播客,用手轻轻按压微微刺痛的右腹部。
    “稍微有点呼吸不顺,不算严重,不过今天刚全力画了一下午画,有点累了……要不然今天稍微偷个小懒,先不跑了?”
    小顾同学在心中悄然打起了退堂鼓。
    “啪啪啪……”
    跑鞋和塑胶跑道接触,近乎于微不可查的声音轻快脚步声在身后响起。
    顾为经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轻盈的身影在身旁跑过的时候,他不由得想到,有些人真的从头到脚,都洋溢着用不完的活力。
    把发丝在头顶编成经典半丸子头的俏皮姑娘风风火火的从他的身边跑过。
    她穿着速干的粉色长袖运动服,上面画着一只肥肥的加菲猫。
    被鼓鼓囊囊的漂亮胸型撑起来的加菲猫的大脸,看上去意外有点蠢萌蠢萌的。
    下身穿着同色的瑜伽裤。
    骨肉匀亭的小腿形状被很好的修饰勾勒了出来。
    一件挡风的浅蓝短衬衣被女孩系在了腰间,遮挡住了线条同样柔美的大腿和让男生惊心动魄的腰臀。
    她脑袋上戴了宽条式的粉色发带,一缕不听话的细软呆毛,从发带的束缚间钻了出来,像是速干衣上咖啡猫图案边高高竖起不断颤动的尾巴。
    不用看正脸。
    顾为经都知道这是谁。
    闻香识女人。
    辨色知蔻蔻。
    上学时他们要带自己的运动服。
    虽然校规对运动服的要求远比常服宽松,德威也远远没到伊顿、哈罗这种要求它们的“小绅士们”穿半正式的衬衫进行体育活动,这么丧心病狂的追求所谓的贵族范。
    校方给男女学生们了一定的选择空间。
    可能从头粉到脚,还能压的住身上的衣服,显得青春可人。
    不至于像一只粉色蹦蹦跳跳的大兔子的女孩子。
    找遍学校也只有蔻蔻了。
    好吧。
    有些时候,蔻蔻确实也蛮像一只在绿树成荫的校园里,蹦蹦跳跳的大兔子的,不过是古灵精怪的可爱那种。
    软乎乎的大兔子轻快的从他身边跑过。
    并未跑远。
    她在前方几米的地方原地转了个身,倒着开始慢跑,上翘的眉毛下一双乌黑的眸子像是风吹过稻田后,露出水田里水的波光。
    亮闪闪的望着他。
    “蔻蔻?hello~”
    顾为经对蔻蔻点点头,想要打个招呼。
    “对了,有件事我应该要——”
    “嘘。”
    蔻蔻鼓起腮帮子,竖起手指在嘴唇间拉过,做了一个别说话声的卡通手势。
    “闭上嘴,只用鼻子吸气。把呼吸的间隔拉长,跑两三步一呼,跑两三步一吸,保持一致,通常我更加喜欢把每次吸气的节奏都落在右脚上,看你自己更加适应什么样的节奏喽。”
    蔻蔻眨眨眼睛。
    “跟上节奏,姐姐带你跑。”
    说完,妹子不等顾为经做出反应,就转过身,脚步轻快的向前跑去。
    顾为经原地停留了几秒钟,一言不发的跟了上去。
    看到蔻蔻的一瞬间。
    顾为经脑海里又回忆起了上个周末,树懒先生对他所说的话。
    【有些时候,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看上去很愚蠢。但一棵春夏秋冬永远只为你绽放的花树,也是那些花丛浪子永远无法触及的风采……】
    【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尽善尽美,即要也要的选择题……重要的只是勇敢的做出选择,明白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
    情感大师树懒先生那些极其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他的心中不断的流淌而过。
    “是把一切都处理好的时候了。”
    顾为经对自己说道。
    “跑完步,就把该讲的话,全都讲清楚吧。”
    顾为经下定决心,迈步跟上了前方的蔻蔻。
    随即他有点尴尬的发现。
    这并不容易。
    蔻蔻看上去是那种粗线条,大大咧咧的妹子。
    实际上。
    顾为经很明白,蔻蔻心思要比很多人想象的细腻敏慧的多的多。
    她似乎有一种抓住每个人身上情绪的天赋。
    非常准确的把握到了顾为经身上复杂的神色,有意控制着两个人的距离,不想让他开口。
    顾为经跑的快,蔻蔻就带的快。
    顾为经跑不动了,蔻蔻就慢下了节奏。
    男生比女生在体育运动上,先天就有体力优势。
    但那也得看谁和谁。
    顾为经不胖。
    体力肯定比学校里的阿宅们好上一点,但好也有限,坚持晨练也就是能让他在体育考试达到及格的水平。
    蔻蔻这样从小就唱唱跳跳,练舞蹈的妹子,论体能能打他两个。
    蔻蔻说要带他跑。
    整个跑步的节奏,也全部都稳稳的在蔻蔻的掌握之中。
    一圈。
    两圈。
    三圈。
    ……
    不远不近,两个人之间始终都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差距。
    顾为经调理好的呼吸,跑的又要重新岔气,快要累趴下的时候,那个肉粉色的人影再次出现在他的身前。
    “以前我经常和我妈妈一起跑步。我妈妈以前是搞音乐剧的,听说她小时候,我姥爷是个不大不小的小生意人,家庭条件还不错。老实说,我一直觉得我爸爸当年娶我妈妈,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姥爷家有钱可以帮他在仕途上打点的源故。”
    “但无所谓,不算那种纯粹金钱至上的婚姻。他们两个感情还可以。至少我爸爸妈妈对我都挺好的。即使阿姨现在又怀了孕,我爸爸依然还是对我很好。阿姨也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的,怕我心中有看法。”
    蔻蔻主动放慢了脚步,忽然率先开口。
    顾为经跑的气喘吁吁,狠狠的倒了两口气。
    随着新鲜的空气涌入,有点迷糊的大脑才反应过来,蔻蔻口中的阿姨指的是她的后妈。
    话题猛的一下切入到有些沉重的家庭问题。
    顾为经不知道应该怎样接口。
    只能轻轻“嗯”了一声。
    “那年头在缅甸肯定没有什么好的学音乐歌舞的地方,我妈妈从小到大其实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泰国度过的。九十年代,泰国正是所谓亚洲四小虎之一,在九八年金融危机以前,发展的很迅速,有专业的艺校。生我以前,她曾经差点就有机会去日本的宝冢剧团交流留学,那是一直是她的梦想之一。但是那时我姥爷的生意破产,即没有钱去贿赂学校审核名额的考官,也支撑不起她追逐梦想的花销了。”
    蔻蔻领先顾为经半个身位慢慢的跑着。
    声音消散在迎面吹拂而来的风中。
    “她后来变得疯疯癫癫,可能也有很大的一部分这方面的原因。这是大人告诉我的事情。反正在我小时候开始记事以来,我妈妈一直都是那个神叨叨的样子,有点像祥林嫂,每天都有几个小时沉浸在身为剧院女主演的幻想之中。即使我们家方圆一百公里内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剧团。”
    “市里最大的剧院还是英国人1892年建的。比我爷爷的爷爷的年纪都大。”
    “可她还会莫名奇妙的开始宣称要筹备演出,还经常会带我在公园里跑步,表示优秀的台柱子必须要保持极为规律的形体训练。”
    “我至今都记得,每周末小时候我妈妈要求我的跑步项目。30分钟匀速跑,不要求速度,但要求心率控制在150次/分左右的样子。12分钟变速快慢跑,心率在120次到170次之间。接下来是高抬腿跑、侧身跑,后蹬跑……”
    “那时候我经常会一跑就跑到晚上,整个人被晒的被尘土挂的脏兮兮的。”
    顾为经脑海里想象着。
    破败的市立公园昏黄的无人路灯之下,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带着一个被阳光和尘土裹挟的小姑娘呼呼呼的跑过,筹备并不存在的想象中的演出场景。
    整个镜头都像是一段老式泛黄的电影胶片所播放出的无声的镜头。
    有点莫名的诡异。
    更有些刻骨的辛酸。
    “跑完步后,我们会去街边的小店里吃一碗炸鸡排饭,我妈妈不吃,就看着我把它吃完。那是每周唯一一次的她心中可以接触高油高盐垃圾食品的放纵日,据说是她在曼谷上学时养成了习惯。”
    “她会对我说,蔻蔻,快快的长大,女大十八变。长大了你就会变成一个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能当大明星的女人,就像童话中的魔法一样。”
    顾为经身前,那位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妹子侧过脸,望着他:“跑步很累,但是我每一周都盼望着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跑步,风雨无阻。”
    蔻蔻笑笑说:“我爸爸一直以为我是嘴馋。有些时候周末天气不好。他会和我说‘蔻蔻,爸爸去店里把鸡排饭给你打包回来,今天你和妈妈就不出去了好不好?’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
    “我从来喜欢的都不是那一份鸡排饭,每次我妈妈带着我跑步的时候,她都很安静,空荡荡的公园里,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呼应的响起,脚步声像是四手连弹的钢琴。很少很少的时候,妈妈会在休息的时候吊吊嗓子,哼一哼歌。有些时候是贝利尼的《圣洁女神》,有些时候是普契尼的《今夜星光灿烂》,还有一次,应该是卡米尔·圣桑的《我的心为你的声音》而敞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具体的乐章名字,我只觉得那样的妈妈漂亮极了,她不是个疯女人,而是我心中真正的台柱子。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正在准备某一出盛大的演出。”
    “跑步,是我人生中妈妈带给我的最有陪伴感的事情。”
    蔻蔻停下了脚步。
    “顾为经,伱知道么?不考虑体育课,你是我人生中第二个选择的一起跑步的同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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