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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H) 作者:香龙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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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试过换城区,但之後那一带的住处最廉价,换了几次之後,他只能又重新回来。
几天之後,jimmy终於在几个街区外,找到一份工作,不外乎还是在一个墨西哥餐馆里端盘子。
可是那个下午,他的梦魇来了。
警长开著车兜了个圈子,到门边,远远指了他一下,跟老板说了几句,jimmy立刻被开除了。
就在那天下午,他回到家时被房东驱逐。
“房东当天就把我的东西扔了出来,我睡在街上。”海滨别墅里,jimmy平淡地说。
那个下午,他照老样子回了住的地方,跟门边的小孩儿打招呼,然而,一个大人一步跨上来,一把抱走了孩子。
——几乎就在那几个小时之间,那一带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了他是谁,过去是什麽人。
那个晚上他睡在了地上。
结果很长一段时间jimmy没有地方住,他睡在街道上、睡在大桥下面、睡在公园里、睡在地下通道的通风孔道上,在警察来驱赶时,匆忙逃掉。
从那以後,他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一两个月之後,jimmy终於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廉租屋,周围全是跟他一样的人:惯犯、流浪汉,无处可去,无家可归,无人稀罕的男人们!
偶尔也有被生活压榨得暴躁的女人。
在那里,人人横目相向,没有谁会怜悯谁。
连那些被生活苦苦压迫的女人,跟表面看上去几乎失去了性别特征一样,早已失去了内心的温柔。
这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jimmy生活的开始。
jimmy也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骚扰。
有时那些家夥们欺负他,甚至就在街上打劫他刚刚想办法弄到的钱。
可是jimmy更本不敢还手。
因为他们威胁他会报警。
jimmy害怕警察,他太怕他们了。
他害怕他去了警署,之後就是监狱,之後他就再也出不来,一辈子就在那可怕的地方度过了。
他们知道他不敢还手,於是就更加有恃无恐。
在jimmy的印象里,达拉斯的天空,没有出过太阳。
第173章
◆终极往事3第173章
jimmy跟著另一个混混慢慢学会了抢劫和偷东西。
大约过了半个月,两个小夥子招呼他一起干活。
jimmy在路边望风,那两个家夥意外碰到了反抗,一个就在jimmy眼前被砍断了一只手,另一个被猎枪轰在胸口,当场就死了!
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
“你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别墅里,jimmy说,“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谁谁谁被抓了!!!”
“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混黑帮、以命搏命;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打人者必定被人打,杀人者被人杀!!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所以,我宁可选择偷窃。”
jimmy明白,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他只能偷东西。
於是,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
“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我才去偷。慢慢偷得熟练了,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有人来收保护费,我也照交。”
“——可说到底,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偷”东西的。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或者入室盗窃的。”海滨别墅里,rene笑道。
“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rene说。
——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的人群:有从车上成群下来的、有徒步走来的、有带著保镖的、吆三喝四的、有单薄的舞男……
他打量著人们的穿著、神态、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没有去注意人群头顶,闪烁的大霓虹灯招牌上俱乐部的名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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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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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试过换城区,但之後那一带的住处最廉价,换了几次之後,他只能又重新回来。
几天之後,jimmy终於在几个街区外,找到一份工作,不外乎还是在一个墨西哥餐馆里端盘子。
可是那个下午,他的梦魇来了。
警长开著车兜了个圈子,到门边,远远指了他一下,跟老板说了几句,jimmy立刻被开除了。
就在那天下午,他回到家时被房东驱逐。
“房东当天就把我的东西扔了出来,我睡在街上。”海滨别墅里,jimmy平淡地说。
那个下午,他照老样子回了住的地方,跟门边的小孩儿打招呼,然而,一个大人一步跨上来,一把抱走了孩子。
——几乎就在那几个小时之间,那一带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了他是谁,过去是什麽人。
那个晚上他睡在了地上。
结果很长一段时间jimmy没有地方住,他睡在街道上、睡在大桥下面、睡在公园里、睡在地下通道的通风孔道上,在警察来驱赶时,匆忙逃掉。
从那以後,他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一两个月之後,jimmy终於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廉租屋,周围全是跟他一样的人:惯犯、流浪汉,无处可去,无家可归,无人稀罕的男人们!
偶尔也有被生活压榨得暴躁的女人。
在那里,人人横目相向,没有谁会怜悯谁。
连那些被生活苦苦压迫的女人,跟表面看上去几乎失去了性别特征一样,早已失去了内心的温柔。
这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jimmy生活的开始。
jimmy也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骚扰。
有时那些家夥们欺负他,甚至就在街上打劫他刚刚想办法弄到的钱。
可是jimmy更本不敢还手。
因为他们威胁他会报警。
jimmy害怕警察,他太怕他们了。
他害怕他去了警署,之後就是监狱,之後他就再也出不来,一辈子就在那可怕的地方度过了。
他们知道他不敢还手,於是就更加有恃无恐。
在jimmy的印象里,达拉斯的天空,没有出过太阳。
第173章
◆终极往事3第173章
jimmy跟著另一个混混慢慢学会了抢劫和偷东西。
大约过了半个月,两个小夥子招呼他一起干活。
jimmy在路边望风,那两个家夥意外碰到了反抗,一个就在jimmy眼前被砍断了一只手,另一个被猎枪轰在胸口,当场就死了!
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
“你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别墅里,jimmy说,“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谁谁谁被抓了!!!”
“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混黑帮、以命搏命;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打人者必定被人打,杀人者被人杀!!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所以,我宁可选择偷窃。”
jimmy明白,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他只能偷东西。
於是,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
“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我才去偷。慢慢偷得熟练了,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有人来收保护费,我也照交。”
“——可说到底,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偷”东西的。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或者入室盗窃的。”海滨别墅里,rene笑道。
“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rene说。
——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的人群:有从车上成群下来的、有徒步走来的、有带著保镖的、吆三喝四的、有单薄的舞男……
他打量著人们的穿著、神态、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没有去注意人群头顶,闪烁的大霓虹灯招牌上俱乐部的名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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